著名语言学家Greg Thomson说的:“外语学习的原理是如此之复杂,以至于没有人能说清楚;但掌握语言的过程又是如此之简单,以至于不需要说清楚。”讨论语言学习的原理,是件非常复杂的事,在下当然也没把握能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因为外语学习就连学术界都存在很多尖锐的争论,本人也不敢说自己有把握能把争论化解。但还是决定先从简单入手,做些抛砖引玉的工作吧,探讨一下外语学习的真谛,特别是对大家在外语学习上普遍存在的误解进行分析和澄清,希望能对外语学习者有所帮助,对外语教学工作着有所启发,就知足了。
本人多年来一直在给各高校,企业和其他英语学习者做英语学习方法讲座。讲时从不煽情,从不靠表演噱头,也不搞励志,每次必将严肃的科学依据送给大家。近五年来听众过万,还比较受欢迎,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人能够非常理解和赞同并提出了很多尖锐问题和改进意见,在此表示深深感谢。曾有很多人奉劝在下以此演讲能力,把风格改为煽情鼓动式,定能红遍全国和累积财富。本人对名无兴趣,否则早就这么做了。也不愿胡说八道而误人子弟。至于财富吗,不是不喜欢,而是已经有够多的了。所以本人很幸运,现在可以摆脱金钱的烦恼,静下心来读书和思考了。现在把以前演讲的部分内容整理一下发在这里,希望和大家探讨。
对外语学习的主要误区
我们普遍对学外语学习方法的认识是:
1.要有语言环境, 多跟外国人交流,最好是能出国,不久自然就能会说了。
2.学习外语要多记多背,也就是说是用记忆学语言。
3.想纠正发音,一定要专听和模仿纯正的发音,比如BBC或VOA那种。
4.要学习外语语法,如果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5.要有词一定词汇量,要大量背单词。但背英语单词很难。
6.以前学的是书面语或过时的英语,和现在口语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口语不好。
7.学外语必须非常刻苦,长时间反复练习。
“全错!而且不但错,事实正好相反!”
您没看错,我说的正是:“以上这些结论不但是错误的,而且基本上与事实是正好相反的。” 大家对外语学习的误解之深,范围之广,达到了另人惊叹的程度。尽管科技发展到了今天,人们对语言获得过程的误解仍相当普遍,尤其是咱们中国人。中国人对语言学习的误解深来源于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以及单一民族和单一语言。我帮大家逐一进行分析和提供分析依据,大家可以自己得出正确结论。
“怎么会错呢?难道学外语不是在语言环境下最好吗?难道想纠正口音不是要听标准的发音吗?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咳,天下有多少事都是看似理所当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呢。我们先找一个最简单的分析。就先说第3条,“纠正发音”吧。
大家一定都认为,要想学好发音,或纠正自己不标准的发音,当然要去听纯正的,标准的发音啦,最好是地道的英国音或美国音了,这还能错?不幸的是,刚好错了,而且正好相反。语音专家发现,成年人要想纠正自己的发音,不能只听标准发音,而是要听大量的 “非标准发音”,也就是说,带口音的发音。比如德国口音的英语,法国口音,意大利口音,印度口音,中国口音等,而且种类越多越好。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结论的来源,要从当年哈佛大学的语音专家们,在做口音研究时,用日本人做试验讲起。
各位知道为什么做语音实验会用日本人吗?大家普遍会答是因为日本人发音说英语很难听。接着问,那为什么日本人发音难听?每次问到这里,听众中总有些笑声,很多人答曰日本人舌头硬。其实日本人跟大家一样,舌头并不特殊,发音不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日语造成的。大家都知道英语有大约44个发音(元音加辅音),而日语只有大约30个。不是听说日语有50音图吗?很遗憾,日语的五十音图很多是重复的。比如第一行元音:“啊依呜唉喔”,确实是不同,但第二行“喀七库开阔”(近似的汉语表示啊,大家别太较真),却是只多了一个辅音K,其他是借第一行元音拼出来的(Ka, Ki, Ku, Kai, Ko),所以并没有50个音。于是日本人在说英文时,很多音是发不出来的。比如“日 r”的音,日语中不存在(没有ra,yi ru,rai ro),所以不会说。很常用的read and write,日本人只能说成 lead and light,用“l”代替“r”,是个很典型的例子。于是当时哈佛大学就找了在美国的成年后才到美的日本人做实验。首先问这些被实验者,read 和lead两个音,大家听得明白吗?大家一致答听的出区别。再问那为什么会说错,这些日本人有的说“我们的口腔结构不同。”有的说“我们发音部位很你们不同,我们的靠前,你们靠后。”也有人说“我们舌头硬,老美舌头软。”接下做了实验,让这些日本人听许多“r”或“l”打头的词(不给看拼写),二选一的答案,做完了测试,发现大家的正确率是50%。各位已经发现问题了,二选一能答对一半,实际就是根本不会,纯粹瞎懵,命中率当然是一半。当看到这一结果时,测者和被测者全傻了。因为要是全对了,那分析和调整一下舌头位置或口型就可以解决;如果全错也不要紧,掉个个儿就成了。但对一半就美救了。大家想,根本听不出两个音的差别,怎么可能区分清楚发音和正确发音。但结论已经出来了:发音不准的主要原因不是嘴的问题,而是耳朵的问题。
其实发音不准主要是因为耳朵听不准这件事,大家是有实际观察经验的。比如有人唱歌走调,是什么原因呀?是不是嗓子不好?不是,主要是耳朵听不准,所以唱歌走调的人唱完了觉得自己唱得挺对的,你们怎么都说我走调呢?原因是他们的耳朵听不准音,自己听不出走调了。(如果您唱歌不走调,自己堵上耳朵唱一个试试,别人保证说您走调了)。那么这些被做实验的日本人都在美国生活了一段了,天天听标准音,为什么改不了口音?原因是:成年人的耳朵听音不准,分辨能力低,听不准一个不在自己母语语音范围内的新标准发音,也听不出自己和标准音的区别(可能自己觉得有些区别,但具体也说不明白),以为自己已经发到标准了,其实还有差距。日本人母语缺音太多,所以最吃亏。(大家在网上可以找到日本人用来测试“r- l”分辨率还剩多少的测试网站,大家可以试试,很好玩儿。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的同学或普通话标准的同学会得分很高的)。
科学实验告诉我们,只有小孩子的耳朵对各种语言有高分辨率,才可以听准任何语言的发音而模仿到位,成年人不行了。具体说,大多数人到十二岁以上就不行了,这个能力失去了。这就导致了成年人为了纠正外语发音时或提高发音准确度,单纯听和模仿标准外语发音不行,因为做不到,所以如何纠正成年人的发音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提高成年人的听音准确度。而实践经验证明,多听各种非标准音,有助于成年人提高听力敏感度和分辨力,从而达到定准和自然纠正自己发音的效果。(什么是各种非标准音?比如英文 “very interesting”, 法国口音是 “vehi intehisting”,日本口音是 “veli indelisding”,中国口音是“外瑞-因踹斯停”)。当经过一段时间仔细听和分辨各种口音的适应训练后(当然不是仅听非标准音,要和该句的标准音以及自己的模仿发音进行对同时比训练),听者的听音敏感度提高了,甚至能准确分辨带口音的人来自哪个国家,发音就自然进步了。这是成年人纠正发音的科学方法,跟大家想当然的结论正好相反。
讲到这里,大家不应该会此结论还存有疑问吧?其实中国同学最容易理解这个结论。因为中国话的口音变化很大,比英语明显,英国音与美国音之间的区别,还赶不上普通话与天津话的区别(离北京才120公里)。所以中国同学对口音比较敏感。有意思的是,中国有个标准音叫做“普通话”,而英语国家没有。在美国并不以任何城市的口音做标准,英国也如此,伦敦话并非标准,而且其他英国人有时觉得很怪。(大家知道伦敦人常省略“h” 和“t”音吗?比如 “head” 被说成 “ed”, “better”说成“be-r”)所以在这些英语国家,并没有严格的绝对标准。而中国人都应该说准普通话。但同样道理,如果小时候(十二岁以前)没有说准,成年后就会有口音,尤其南方同学最吃亏,因为缺音。那应该如何纠正发音呢?如果按理所当然的推论,大家天天听标准音就行,那大家天天看新闻联播和听广播就能纠正发音吗?结果不行。到北京住几年口音就改好了吗?结果还不行(还是小孩子行。)那找个说标准普通话的人一起生活还帮助纠正行吗?大家就笑了。很多人帮父母纠正了多少年的口音了,也没见有效呀。那怎么办?原理是一样的:多听各地人的口音,并进行比对训练,耳朵敏感度越来越高,口音就越来越小。这是成年人科学的纠正发音的方法。(在有些电影学院在纠正成年外地演员时会采用类似方法。)跟大家当初想的正好相反吧,但现在大家都明白了。遗憾的是,很多英语老师也不明白这一点,所以总建议大家听一个标准音或追一个某国人交流。现在这一误区应该纠正了。
造成“哑巴英语”的最主要原因
什么叫做“哑巴英语”?零英语基础的人不叫哑巴英语。哑巴英语是特指学习了几年以上的英语,有一定的阅读能力,但听说能力很差或根本不会的情况。特别是已经过了四六级的同学。大家已经学英语十年以上,每周6小时左右,总共达3000小时的英语学习,还是不会起码的交流。(不过应该声明:其实“一定的阅读能力”也并不高。比如随便拿起一本英文小说,大家会发现不靠其他工具连一页都看不下去。)
那“哑巴英语”是如何造成的呢?大家想当然的答案是五花八门的。比如一般都会说是“应试教育”造成的。我会考试,所以听不懂,不会说。这显然没抓对因果关系。有人就会说了:是单词量小或单词不会应用,所以要多背单词;还有语法不好,组织句子不熟练,而且CHINGLISH就是语法问题嘛。所以要多研究学习英文语法知识;当然最主要罪魁还是没机会用英文交流,如果有英文环境和交流机会就好了,于是努力寻找,很多人在大街上拦住外国人聊天。这些基本都是对学外语的误解。什么道理?
我们先来做个实验。我说一句外语大家仔细听。准备好了呵:“SIX FIVE SENVEN THREE SIX EIGHT NINE FOUR”。大家听到了什么?
答:六个数字,可能是个电话号。
是几啊?
“六五七。。。什么什么四。”这是一般同学的答案。
为什么没听懂?是单词量的问题?不是。是语法问题?不是。是发音问题?不是。那是什么?
有同学答:您说得太快了。
可我用的是正常速度呀?外国人不就这速度告诉别人电话号码吗?哪用一个一个慢慢蹦呀?正常速度为什么你听不懂?
有人答:是不熟练。
十年前就会了,还说不熟。再说就算你非说不熟,那到底是哪个字听不明白呀?
答:都好象明白,可怎么感觉反应不过来呢?老师我反应慢。
快别这么说,你是个正常人,反应挺正常的。不过我倒要问了:你在那里反应什么呢?
这时总算有人醒悟:我刚才在那里反应中文呢。我刚听英文时,坐在那里在脑子里把它们飞快地转换成中文,才转一半您就说完了。
原因找到了。大家原来都在那里默默地翻译呢。可在座的没一个翻过来的,是何故?
正常说话速度是每分钟120到180个字左右,英文中文差不多,一般一句话两秒种就结束了,说话是一句连着一句的。两秒长的一句话,就算所有单词都会,发音语法都没问题,但需要把所有英文字都翻译成中文才明白(还别提分析语法),那需要多长时间?至少四、五秒。这时大家第二句话没听见,第三句都到一半了。听不到,谈何听得懂?障碍已经产生了。短句子(四个单词以下)还好凑合,比如HOW ARE YOU?WHERE ARE YOU FROM?什么的,再快也没问题。一超过四个单词就跟不上了。科学家做过实验:如果听到外语需要必须在大脑中翻译的话,正常速度的语言一般人只能翻译到第三个字就跟不上了,个别人能翻出四个,几乎没有人能超过四个。可大量的句子都是超过四个单词的呀。所以我们很多同学总在那里重复简单英语而提不高。那我练得特熟,翻得特快,行吗?答案是:永远也不行。
可大家为什么非在脑子里翻译不可呢?因为大家听到英文时实际上脑子里空空没概念,但都学过每个英文字的中文解释,想一下中文解释就明白了。所以都在那里努力“转换”而做不到。那能不能不想中文,听到英文直接就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状态?答案很简单:要能用英文思维就行,说白了就是会用英文想事儿了。这个概念十年前还新鲜,现在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会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能用这种语言思考,做不到的就永远不能正常交流。”这是结论,没有英文思维,永远也听不懂正常速度的英文,永远也听不了长句子。关于英语思维是英语正常交流的前提这一结论因为已经比较清楚和为人们接受,证据也比较多,所以不用在此辩论。但为什么我们学了十几年的英语都没有英语思维呢?大家看,如果学每个单词时都是通过背它的中文解释学会,就有问题了吧。另外还有个原因:大家可能都曾试图说几句英语。我们想一下说英文的过程是怎样的?大家都是在说之前先想一句中文:我要说这一句了。(停!大家说中文都不可以这样做。我们在说中文时,一句话都说一半了,脑子里都不能预先清楚知道后半句的所有字,继续说才知道。所以到这儿已经不对了。)然后把这一句的所有英文单词找到对应的英文。现在能说了吗?照说还不行,还得组织一下句子,想一下语法吧!用什么时态?过去时?完成时?现在时?进行时?将来时?单数复数?要加S吗?男他女她?等想完这些,20秒已过,对方早走了。于是我们发现,甚至外语学院毕业的同学,在说外语时都采用同一战术:“不想语法了。好不容易找到几个单词,赶紧往外蹦。”于是出来就是中式英语。难道是他们不熟悉语法知识吗?非也。因为根本来不急。大量的实验告诉我们,语法知识的多少和交流的流利程度甚至正确度是没有丝毫关系的。语法书倒背如,还是不能交流,还是出语法错。原因很简单,从说话的思维机制上讲,人在说话时,大脑是禁止思考语法规则的。一旦想规则,人就不能说话了。想一下我们中文都说得这么流利,能去想语法规则吗?主语用这个,谓语用那个,状语放在这里。。。根本不可以!那英语也一样嘛。所以语法知识不但不帮助形成英语思维,反而在捣乱。
所以大家已经发现,“翻译”和“语法”不但不帮助提高交流能力,反而阻碍英文思维。但大家看到翻译、语法几个字非常熟悉,原因是我们这么多年,就是这么学英语的。大家十几年来,不管是上课还是自学,用的方法叫做“语法-翻译法”,英文叫TRANSLATION-GRAMMAR METHOD 。这种方法是英国人几百年前用来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时建立的系统的外语学习方法,通过研究目标语言的语法结构,和单词在自己语言中的翻译去学习这种语言。比如大家当时学这句时:
THIS IS A CAT。
这 是 一(只) 猫。
主语 谓语 数量 宾语
代词 系动词 不定冠词 名词
这句话是一般现在时
陈述句
第三人称单数
系表结构
。。。。语态
(我已晕菜。小时候想我妈可不是这样教我说中文的呀,外国孩子真可怜。后来才发现外国孩子说英文也不这样学,是中国孩子学英文才这样,是我们可怜。)
后来知道,全世界都曾普遍使用这种方法学外语,结果都类似:可掌握一定外语知识,都不会交流,时间一久大家就把以前学得知识都仍了。知道其他国家的阶级兄弟也身受其害,感觉好了点。
所以“语法-翻译法”是明显很有问题的,很多国家早已放弃。但还有一些国家,主要是中国和英国,仍存在一些“语法-翻译法”的捍卫者。本人在以后的章节会根据其他科学依据分析它深层问题,现在就要拍板儿砖的先请。
至于有人认为是因为自己学的英语过时了这种观点,不用辩论了。课本上的英文没过时,而且无论哪国语,几十年的变化都至于影响到听不懂的地步,个别词而已。
英语环境的问题
那有外语环境不就好了吗?比如出国。答案:非常错误。这一条是中国同学误解最深,吃亏最大的一条。
现在出国的留学生和移民很多。大家在出国前,英语大多不好,可都这么想:到了国外英语环境自然就会了,天天听,而且被迫说英语,有几个月就流利了。当然,听说有人也不行,那他们一定是因为老在中国人圈子里。大家都说在唐人街上的华侨一辈子都可能不会英语,我可不在唐人街住,到时候找外国房东家住,有机会跟他多练习。可到了国外后,发现大家真还都不在唐人街住,因为那里讲广东话,更不懂,在唐人街上跟中国人也是讲英文的。尽管人家一般先用广东话跟你打招呼,发现没反应后双方就开始各操费力的英文开始交流,好在到那里去的唯一目的是买菜,对付的了,不过感觉很滑稽,大家明明都是华人,还非得讲洋话。在国外一段时间,居然很多人把广东话学会了,包括我在内。(不过大家不要误会了,国人在广东话环境能很快学会粤语,这可和学英语的原理截然不同,实际不是在学外语。近似度太高,而且大家的语言思维是一样的,几个月就够。会西班牙语的人学意大利语就很快,也因为太接近。不用学,这两国人也能各操自己语言彼此交流。马克思用三个月学会的那个外语和这个情况类似。)
平时是在英语环境的,是在外国人家住的,也大工,也上补习班,也看英文电视和报纸。可过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了,发现怎么自己的英语还是这么差呀,听不懂,说不好,只会一些日常生活很简单的用语,还讲得好难听。当然,到了国外,从张不开嘴到敢于开口,这一关还是过了。到国外两星期都敢说了,因为被逼的。一旦敢说了,也就不再有心理障碍了。但说了两年了,怎么翻来覆去还是只会那几句?英语环境出什么问题了?
大家如果现在上网,在搜索器中打“出国才知道的十大秘密”这几个字,就会看到,第一条就是“发现了并不是在英语环境中就能自然学会英语。”
我帮大家分析一下,很容易懂。比如有同学住到了外国房东家,满心欢喜认为可以通过交流学英语了。早上起来和房东问好:
老中:Hi, good morning! (练这句话有用吗?早会了,也不用到外国练呀!)
老外:Morning! Nice weather ah? Any plan for the weekend? (嘿,全听懂了,真是太棒了。)
老中:Stay in home. (想说点啥,一时没想起,这句接得还周正。或许有点毛病?反正人家听懂了直点头,也没提出异议。)
老外:OK. Did you know last night there was a racoon got trapped in the dumpster? I heard the noise and called the cops, then they came and called the vets. A vet shot a tranquilizer dart from the tree at the its butt, ah bang, bulls-eye! Hell of a shot. Still, took them another hour to rescue tha’ poor bastard…
这回傻眼了。在老中听来,是这样的 ..last night …tra…dumpter? Heard noice ….shut ….lazer, 还有。。。什么“不在”啊不可能,老外一定不会中文,可能是个和中文“不在”同音的字吧。接下来是an hour ….pour…butter? 不懂,于是尴尬地说了声see you later. 回屋了。设想一下,如果多听几遍是否就能懂?就算多听几遍,把一些连接处听懂了,there was, heard the noise, called.. took…..仍有很多难点,比如racoon, trapped, dumpster, vets, tranquilizer, bulls-eye, 所以还是不明白。那在多听呀,比如重复一百遍tranquilizer, tranquilizer, trann-qui-li-zerr!能懂吗?大家知道一定不行。所以并不是多听就多懂。
给大家举个极端的就例子明白了。你不是想要外语环境吗?很好,我给你找一个。我找几个阿拉伯人在一间办公室交流,你每天都来,一天8小时听他们交流。过了三个月后我来看你,问你阿拉伯语听懂几句了?很多人这时候很明白:“一句都不懂。”因为你听到的那些外国声音,都被语言学家称为“无效的输入”,或本人管它们叫“无效的声音”,因为不懂,跟听到的噪音没太大区别。所以并不是多听就懂,听懂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后面我们重点讲需要什么严格条件,大家先不忙。
回过头来再看刚才那位老中。如果那房东老外很有耐心,给咱解释一下总行吧。好,那咱看他应试图如何解释vets和tranquilizer这两个概念。别忘了他只能讲英文,当然他在发现你有困难理解时,会试图从难到易变换解释方法。预备,开始: “Vet, vet, a veterinarian, you know, a doctor who practices veterinary medicine, ehh, an animal doctor!” 听的人更晕,怎么什么什么医生?还像动物?他很凶吗。接下来更莫名其妙了:”Tranquilizer, ehh, a drug that can knock an animal over. You know, you put this drug in a cartridge inside a dart, then you fire it from a gun and knock the target over, ehh, to pass out. Dart, a dart, small arrow….Oh for gods sake, forget it. You take care of yourself, buddy.”
交流结束。先不管交流是否愉快,大家再仔细分析,从刚才的对话对提高英文能力什么帮助吗?可以说几乎是零。无非是与“真人”交流了,说了几个以前早就会的简单问候语,听懂了几个单词但不知人家到底在讲啥,而且没有任何单词或其他东西是从以前的“不懂”到听过以后变得至少大概“懂”了吧。刚才我们论述过,不懂的是“无效的声音”,纯粹白听,和听阿拉伯语广播一样,永远也不可能懂。这时这位同胞大哥又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用英文解释英文是不现实的。其实大家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却非要到国外去证实。大家都查过英-英字典或双解吧?早就听人说英文解释英文更准确,而且连查带学多好呀!碰到一个单词去查英-英字典,结果发现解释里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再查解释的解释,一会儿就乱套了。很多读者都有英-英字典吧?我敢向大家保证,查过两次之后就放书架上再也不会去碰他了。大家先别忙笑,分析一下为什么。
这位新来的大陆同胞后来如何?先不说这位房东从此失去的与你交流的兴趣,而且你每月也不需要再和他交流,只要按时把支票放他信箱里就好。很快最短租期一到,这老哥就搬走了。不是不好意思见房东,而是老外的房租比华人的贵(华人比较不注重装修,并且常不开发票收现金,所以给你优惠)。既然练不了英文,还不走?还曾出过一个头疼的事:刚住下时订了份英文报纸,第一份还没看完半版,一个星期的都堆起来了,赶快退订。
这时,有以上同样经历的出国的朋友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国外的真实语言环境太难了,我不适应,所以难学。咋办?去加拿大的同学们真走运。政府给所有新移民准备了英语培训班ESL Course。“小班纯外教。”原来在国内认为是很贵但是是最理想的学习条件,在加拿大居然是免费的。一个Native speaker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用英语每天在一起交流。在这里不但免费,还发午餐。管饭!不但管饭,还发每天上课来回的车费。不但发车费,有的偏远省份还发钱。只要一个月全勤,可以去政府领几百加币(几千人民币呢)。有如此的国家和政府,真幸福。再说不管饭也要去呀,英文要紧。于是大家踊跃报名。每天高高兴兴来教室和老师同学交流英文。
可是接着发生了这样的事:两星期后,许多中国同学就开始不来了。中国同学多半很聪明,很快就观察出问题来的。刚来上课时非常兴奋,老师自我介绍: “Hi! How are you? My name is …, I am from Canada. Nice seeing you all.”;同学互相认识,开始交流。但很快同学们发现,两个星期过了,并没有学会几个以前不会的“新东西”。还是只能听懂那些简单的日常用语。有一天中午吃饭老师说是 “spaghetti”,这词记住了,是“通心粉”。但两星期才这几个词,太慢了,两年也不行啊?还不如我自己回家背单词呢。我当时听到这情况时还劝他们:那也别走啊。至少你们可以跟老师说英语呀!回家找谁去呀?总不能老在街上跟人聊吧。这些同学不以为然:多说英语更有问题。因为我们发现,说来说去,都是在说那些以前就会说的那些话。不会说的话,我们都在那里瞎说,这样越说越差。很多同学以前认为有机会多说就越说越好,但现在又明白了,原来不会说的话,是不会在外语环境中自动变会的。比如有个同学想说她把全家福照片做了塑封带来。塑封不会说,怎么都不行。有人提出了:说个简单形式的总可以吧?她说 “I put plastics on my picture.” 老外能懂吗,当然能。于是英语交流实现了,人家继续跟你聊:Oh, what’s the picture about? 简单英语也可以交流啊,甚至可以应付生活中的大部分琐事。但您说英文的能力提高了吗?零效果!所以不是“随意多说”就好。说是输出过程,脑子里还没有的拿什么输出啊?于是退课了。(可怜的加拿大老师们还不断打电话求中国学生们回去。倒不是喜欢他们,而是上课学生少会被政府裁员的。)
这时大家又得出了一个结论:噢,原来到了国外和老外瞎交流没效果,说的都是会的,听的都是能懂。不懂的很难懂,不会说还是不会说。我们现在明白了,原来到了国外,英文还要靠自己系统学。(那篇出国十大秘密的文章得出类似观察结果)。自己如何系统学呢?
这时小班外教课不要了,大家组织了一个大班,请个老师来教外语。对这个老师的要求是:必须会讲中文。当然我是会讲中文的,于是被请去当老师了。我曾在加拿大纯英文环境下教过英文,原因是我会中文。听起来很滑稽。我曾在周末到教堂去给中国同学上课。他们一般都是在教堂聚会后,(很多人不很信教,到那里是为了聚会)用那里的教室上课,教室免费。我一给他们上课,他们觉得学习才“有效”,因为再复杂的英文,用中文解释一定明白。我会用英文上课,但大家才不听呢,我又不象ESL那样管饭。一用中文,大家就高兴了。有一次一个学生问了我一句英文(记不得是哪句了),问我啥意思。我问他哪里听到的,他说在ESL课上。那老外老说这句话,他听了两个星期了,都会背了,但就不知啥意思(无效)。我问他为什么不问老师,他说问过,但老师是老外,用英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但那解释他听不懂。(这又回到的用英文解释英文的问题。很多同学认为这是对的,比如用英-英字典。当然是对的,但经验告诉我们在英文基础比较低时不太现实, 因为对他们来说,英文解释很难懂。水平很高的同学才能用。所以国外的英文环境对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同学是很有效的。)接着我用中文给他解释了一遍,他回答说:“咳,是这意思啊!”以前两个星期都不明白的问题(无效声音),只用了两秒中就明白了。因为知道意思了就有效了。于是大家纷纷提问,把平时听到的不明白的词和句子问我。再复杂的句子,只要用中文解释,一定懂。但读者又发现问题了:这不是还在用翻译法吗?没错,这样做的后果是很难形成英文思维,回到自然环境中,又反应不过来了。
于是成年人在国外就掉在这个怪圈里了。再往四周一看,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的几年里,英文都是非常差的。除非原来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在国外进步很快。但这样的中国同学太少了。
关于成年人在国外外语学得很慢这个事实,一般的老百姓也有普遍的认识。不光是中国人,比如在国外有很多其他国家的移民,在美国加拿大居住了很久,英语仍然很差,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现在这些人也来中国出差或工作,我想大家见得也开始多了。美国政府对此也很了解,希望解决这一问题。大家知道,一般拿到绿卡的人5年才能申请转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发现大部分移民5年以上英文还很差,于是试图通过修改移民政策鼓励学英文。政府提出:如果拿到绿卡后,4年就可以把英文说流利,通过考试,第4年就给公民权。但美国的语言专家们纷纷起来反对,骂政府愚蠢。大部分人明明5年都学不会,奖励其中英语好的也不能让其他人学会呀?他们说:好比大家都是饥民,你应该想办法给大家吃饱,而不是奖励其中最胖的人呀?这一职责登在了2005年《今日美国》上,后来这一政策没有实行。
那成年人在国外一般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外语说得比较流利呢?国外的语言专家有很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前提是如果能维持外语环境(不能每天缩在本族人中),那么达到流利程度的时间需要年龄除以6。也就是说,如果三十岁到国外,需要5年才会比较流利。所以很多出国读研究生和工作5年以上的中国同学,英语可能是非常流利的。但我们发现,由于开始时基础差,很难维持外语环境,所以很多移民留学生在国外5年以上外语仍很差。
特殊群体
我们一直在讲成年人在国外学习外语慢,那么小孩子不同吗?非常不同,他们是特殊群体。如果是小孩子(严格讲是12岁以下)到了国外环境,就算以前是零基础,只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每天几小时,外语就讲得非常流利了,和当地人几乎一样好,而且一点口音都没有。其实我们学会自己的母语也只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大家总认为我们学母语时用了很长时间天天在语言环境中泡着,其实不然。我们两三岁母语就说得比较流利了,每天并不用很久。语言学家发现,婴儿是从六个月大时开始注意语言符号的,之前并不知道语言和其他声音的区别。六个月大的婴儿,每天一共24小时,他先睡掉了十几个,剩下八小时左右,醒了就哭要吃,然后换尿布,洗澡等等,然后自己玩儿,并不是随时注意听大人的语言。统计发现婴儿注意语言的时间每天一两个小时而已。但两年就会了。大家不要认为小孩子语言水平低,他们是知识能力低,语言是很流利的。所以儿童是掌握语言最快的,比成人快5到10倍。这种差异是如何产生的?有没有办法让成年人也用学母语的速度学习外语?这些问题正是国外语言专家研究的重点。尤其在近几年,已经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
语言关键期之争
一直以来,人们的普遍观察和实验认为小孩学语言的能力远超过成年人。比如成年人和小孩一起到国外,尽管这些成年人以前有过多年外语学习基础,但到了新语言环境还是很吃力,口音也改不掉。但是家里的小孩子很快(一年)就流利掌握了新语言,并且口音纯正,甚至成为了家长们出门的翻译。父母如果会讲多种语言,家里的小孩子往往几岁之内几个语言都能流利交流。难怪我们敬爱的俞敏洪老师到了国外曾无限慨叹,自己学和教了几十年英文,单词量十几万,比一般老外多了好几倍,但讲起英语来还不如自己在加拿大生的四岁的女儿流利。关于小孩子为什么能如此迅速掌握外语,国外多年来有大量的研究,代表人物是于1967年提出“关键期假设”的Lenneberg博士。在此之后关于是否存在语言关键期的争论不断,反对方也通过大量实验和观察,甚至得出成年人在学习外语能力上还超过儿童的结论。
由于实验前提,实验条件,流程设计,实验对象的局限性很强,课题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得出的结论往往不能全面说明问题,所以大家各持己见,很难说服对方。但笔者发现,反对方的实验,主要集中在学习者在类似学校的限定的“学习”环境中。而系统地学习外语,成年人理所当然占优势。其实这与成年人的“学习、理解力和记忆力”比儿童占优势的特点相符,实验结果当然大部分认为没有关键期。而普遍对“关键期存在”观察往往是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发现儿童有明显优势。另外,不管是正方还是反方,对成年人几乎无法使口音纯正这一事实都是认同的。关于口音的问题,正方也往往试图在脑神经或听力器官方面寻找原因,一时还难找到过硬的证据。而反方多试图在口腔肌肉控制能力上找证据。争论一直延续到了1997年,正方意外地突然得到了来自脑神经学实验证据的支持。
1997年,英国《自然》杂志和美国《纽约时报》同时刊登了一篇名为“当成年人增加一个语言时,同一个大脑但两个系统”的文章。文中报道了美国SKM癌症研究中心的功能核磁共振实验室对英语和其他各国语(有中文)的双语人士进行大脑扫描。在对从在小时后就学会了外语还是从成人后开始学习外语对他们大脑的不同影响的实验中发现,发现在小时后就学会双语的人,两个语种语言区在大脑中是位于同一个区域,几乎重叠的;而在成年(十一二岁)以后才学会外语的人,两个语言区在大脑中是分开的,可明显分辨两个不同的语言区,而在使用其中一个语言时,该种语种语言区是活跃的,而另一个语种语言区是关闭的,反之亦然。这一报道在语言研究领域产生了不小的轰动。这一发现对语言学习的意义是什么呢?笔者总结为以下几点:
1.一直以来,人们对不同年龄掌握语言作用在生理上的区别一直有怀疑和争论,而今通过“fMRI功能核磁共振”这一新技术,证实了以往对“不同年龄段语言形成机制不同”这一猜测的真实性,也就是确实存在生理上的关键期。
2.为外语思维的存在提供了证据。形不成这个新的“外语语言区”就无法用外语思维,只能在自己的记忆中“调取”外语知识,(成年人哑巴英语的本质)。关于这一点,下面会做更深入的分析。
3.不同国家的语言,形成的机理和在大脑中存在的位置是一样的。(注:后来科学家确实又发现了,中文语言区符合上述实验结论,但汉字在大脑中存储的位置确实特殊,以后我们再讨论这一发现对中国同学学外语的帮助)
4.尽管存在关键期,但语言能力实现的最终结果,成年人跟儿童应该是近似的,但实现过程应该就是遭成效率差别的主要原因。分析和改进实现过程,也就是语言区形成的过程,定能提高实现效率,而缩短形成时间。
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跟成人学习语言的不同:
这一课题学术界争论不休。因为没法敲开人脑来观察,大多只能使用间接证据,所以各派谁也不承认别人的实验的权威性。就不再拿科学资料烦大家了,先简单分析一下儿童获得语言和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成人应该如何象儿童学习“获得语言”的技巧吧。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大脑有左右两个脑半球,每个脑半球负责不同的功能。绝大部分的人,左脑负责的是:数字,逻辑,计算,推理还有语言。右脑负责的是:图像,色彩,音调,旋律还有浪漫。有人简单总结为左脑是逻辑脑或理性脑,右脑是图像脑或感性脑。(美国科学家曾进行过人群左右脑功能位置统计的比对,发现右手优势的人,95%是这一顺序,5%是左右颠倒的。而左手优势的人,即我们说的左撇子,居然也是大部分人符合这一规律,达75%)。婴儿大脑所具有的神经元突触数量大约是成人的两倍,负责左右脑的联系的神经也比成人丰富,所以小孩子在获得语言时,左右脑一起紧密配合使用。而到了大约六岁时,有人研究说如果这些神经元突触还不使用就开始消退,有人研究说左右脑的神经链没有开始使用就开始萎缩(还有说断裂的),到了十二岁,这些神经元突触啊链啊就只有小时候的一半了。所以成人以后,左右脑分工开始变的重要,但学语言的优势反而失去了,因为成年人开始只主要应用左脑来“学习”语言了。尽管目前科学证据还不够丰富,但这一分析还是合理的。于是成年人和儿童对语言的掌握出现的本质区别。
先看成年人如何学习语言,这个大家比较熟悉。大家听说过很多学习方法,看过很多教材,见过一些成人学习外语的成功案例,但大多都是在用同一类方法在学习外语,即用“记忆”的方法。大家看到这里觉得奇怪:没错啊?学外语不就是靠记忆吗?背单词,背句子,背文章。谁记忆力好或刻苦记忆谁就最厉害。我就是记忆不好。但记忆有错吗?我们往下看错在哪里了。记忆完了存放到了大脑负责记忆的区域,形成的是对这种外语的知识的记忆。记忆过程符合记忆规律,大家最熟悉的是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Ebbinghaus 的记忆曲线,即记忆-遗忘-再记忆。有人说要忘掉七遍才能不忘,这里不再对记忆规律多讨论,总之很辛苦。语言的变化是非常复杂的,不能说只有两万句英语,应该说有无数种组合,专家分析有几百万种常用组合,当然包括了一般人使用的近两万个单词和上万个词组。(英文单词一般是一词一意,个别的是两意。但词组一般都是多意的,比如take off,要按意义数分,词组可要比单词量还大了。)所以要有相当大量的知识才能准备应付这么多的变化。要达到相当的知识量,一般需要至少9000小时的记忆时间。对大多数时间紧张或稍缺毅力的同学来讲,实在是太难了。9000小时意味这什么?一天一小时需要近30年,一天3小时要近10年。当然有些人确实是用这种方法学会外语的,但真太不容易了,后面我们会做些案例分析。但先在这里对那些靠刻苦努力成功的同学表示十分的敬佩!
总之,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是:记忆——记忆区——知识。
那儿童是如何掌握语言的?刚才说了,他们在掌握语言时,是左右脑紧密配合的,更准确说,是用右脑帮助左脑实现建立语言区。大家还记得右脑是图像脑吧。儿童在最初听到任何语言的时候,一上来肯定是不懂的。但因为他们没有语言,再给他们解释也是无用的。那怎么办?没人着急,人家自己有办法。他们通过在出现这些词句(一般先是简单词汇,更严格说是只这些词汇的语音)时的场景图像的观察(当然还包括触觉,嗅觉等其他辅助的感官刺激,盲童甚至仅靠这些辅助感官刺激),而猜测这些词句大概代表的含义,并与图像进行“联系”。经过几次的重复刺激后,形成了对这一语音符号的“条件反射”,在大脑语言区的位置形成了脑神经的一个网络结构逐渐构造该语言的语言区,最终实现了用这种语言的语音符号思维的能力。这个过程实现起来,既轻松,又快捷,成年人望尘莫及,而总是感到惊叹。
总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是: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
语言条件反射
说起语言是一种“条件反射”Conditional reflex,还真没太多人反对。大家在中学就学过,语言现象是“第二条件反射”,所以语言本身也叫做“第二信号系统”,使用工具和语言条件反射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动物只有“第一条件反射。”忘记这一点的同学高考考政治时一定是靠突击背出来着,考完就仍了,完全违背了党和人民让你们学政治课的用意。不过应该有相当多的同学记得。当然,后来科学家发现通过语言条件反射的训练,黑猩猩能够听懂相当数量的单词(目前最多几百到一千个词,还都是英文),只是不会说,因为没有人类这么复杂的发音系统,但可以用手语回答。还发现黑猩猩会制作和使用简单工具。这一下,人类特有的东西越来越少。等哪天黑猩猩学会了生火取暖,这事儿就真有点那个难说了。可大家到了学外语时,往往忽略了语言是条件反射这一事实。通过调查发现,大家最后对什么是条件反射,还都说不太清了,还总是和记忆混淆。我们先复习一下:
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Ivan Pavlov)早在上世纪初就奠定的经典条件反射的基础。他的实验方法是,把食物显示给狗,测量到狗会大量分泌唾液。这叫非条件反射,不需要条件。但如果随同食物反复给一个并不自动引起唾液分泌的中性信号刺激,如铃声,经过一段时间重复刺激后,狗会逐渐在只有铃声而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就分泌唾液。一个原是中性的刺激与一个原来就能引起某种反应的刺激相结合,而使狗学会对那个中性刺激做出反应,这就是经典性条件反射的基本内容,称为第一信号系统。另一类是抽象信号,即语言、文字称为第二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就是对第一信号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将直接刺激转为机体各种活动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对第二信号(语言、文字)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它是将第一信号系统的单纯刺激转变为具有抽象意义的词语的信号。第二信号系统是在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反过来又影响和支配了第一信号系统。
看着有点儿晕。中国人一千多年前做的实验既简单,又科学,大家记得“望梅止渴”的成语吧?话说有一年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咳,不讲那故事了,大家都熟悉。早该把诺贝尔奖发给曹操。分析一下这用真人做的条件反射实验是什么原理:一般人以前有过吃过酸梅的经历,酸梅可是好酸呐,吃时定流很多口水,所以在见到酸梅就会流口水,这是第一条件反射。当把“酸梅”这两个字与酸梅实物建立了联系后,抽象的“酸梅”的声音或文字,就引起了对酸梅图像的自然联想,同时引起了口水反应。(不好意思害也你流了回口水)。
看到后来有学者认为把语言全归结于“条件反射”太片面,把“条件反射”的拥护者归到了“行为学家”类。其实语言和思维确实复杂到用继续用条件反射研究已经不够了,但“口水”都流了,承认它是条件反射,并不妨碍做其他研究吗。
看到格雷厄姆的追随者“把语言思维转换成图象思维”一贴,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到这儿插个空讨论一下。
其实语维本身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但并不是单纯图象思维,主要还是以语言为主体,更准确说是语言的“声音”为主体。比如大家想:“外面在下雨。”实际上是这些声音在脑子里打转,并非全是图象。当然这些声音思考的能力在当初建立时,是靠很清晰甚至多次类似图象帮助实现的。到了后来,抽象的东西和概念性的东西越来越多,那是在这些形象词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又不是简单用图象就能解释清楚了。但有意思的是,思维尽管是语言做载体,思维和语言交流时,图象确实在参与,只是不象大家想的那么清晰。这些图象被称为“MIF” (mental image flash),中文没见过翻译,先叫它“思维闪像”或还是简称“MIF”吧。“MIF”是什么?还是用“外面在下雨。”这句,当你听到这句话时,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下雨的图象,图象停留时间短到你还没看清那是大雨还是小雨的程度。如果你从没见过下雨的情景(甚至电视上),那你脑子里一定不会出现这个 “MIF”。比如我说:“外面在下啊啊呢。”你没见过“啊啊”什么样,所以脑子里的图象刚到“外面”就停住了,所以没图象了。我们每天的思维,行为大多被这些声音和与之相联系的图象所带领甚至控制,他们的速度太快了,有时快到我们几乎意识不到他们的存在。在说一句话前,我们是以一个“MIF”启动这句话的,没有这些“MIF”,我们都不知如何起头说话。当你听到一句话,它又激活了你脑中的一个“MIF”,没这个“MIF”,你就根本听不懂。而这个 “MIF”正是你的生活经历带给你的。而这些“MIF”与其相关声音的连接正是语言形成的关键点,跟我们刚讲的条件反射刚好搭上线。
关于儿童语言获得和成年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对比,有必要再加以说明。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路线,正是造成语言学习能力差异的主要原因。
我们先看儿童的语言获取过程:猜测——形成条件反射——建立语言区——实现语言思维。我们倒着往回看:语言是思维,大家已经同意。学术界有三种说法,一是语言决定论,认为语言决定思维;二是思维决定论,认为思维带动语言;三是认为两者互相依托。其实三者不必争,都认为语言和思维紧密结合。那大脑的语言区呢?这一问题上上世纪就解决了。1861年,法国医生保罗.布洛卡(Paul Broca),准确地找到了语言区的位置,于是该语言区被命名为布洛卡区。十几年后,德国医生魏尼克(Wernicke)又发现了大脑中另一个负责语言的区域,后也被以发现者名字命名。大脑中的语言区最主要的是这两个,他们都不是负责记忆的。婴儿刚出生,大脑象白纸一样,随着开始接受“色、声、香、味、触 ”等刺激,脑神经开始忙起来。这些神经主要集中在大脑皮层(cerebral cortex)即灰质部分中,而灰质下面的白质,则是这些脑神经的长纤维。这些纤维由绝缘材料包着,分别向各处传送电脉冲。语言区的形成是通过这些神经纤维按一定规律铺垫而成。具体形成的脑神经机理目前还不十分清楚,我们只能从外界现象和脑受损伤的症状观察,这里不再细说。从外界看,是条件反射形成的。
那成人学习语言的过程:学习——记忆——记忆区——知识这一途径呢?我们已经知道语言不是知识(有某些知识的成分,但那不是语言能力的本质),那语言是否在记忆区?学医学和心理学的同学比较清楚不是。就算我们没专业知识,但有这样的观察:有的人记忆受损,什么都记不得,但说话没问题。他怎么没吧语言忘了呢?原来语言本不是记忆。大家记得成龙演的“我是谁?”或Matt Damon演的“伯恩的身份”吧?两人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说话甚至多种外语都会说。既然本不是记忆,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会忘记”,当然也就知道语言不应该是靠记忆或“背诵”得来的了。而记忆的方式正是成年人学习的主要手段,有人抱怨忘了也就不奇怪了。
关于记忆力
这里顺便来讨论一下记忆力和年龄的关系。大家知不知道人的一生多大岁数时记忆力是最好的?10岁?18岁?越小越好?错!是30岁左右。一般实验显示是 25到30岁,有些单纯真对女性的实验甚至发现是35岁40岁。年纪大,记忆力是非常好的,认为不好纯属为懒得记自己找借口,而自我暗示的结果还真让你记不住。其实如果正常使用大脑,到70多才开始记忆损失明显。而年纪越小记忆力越差,3岁时实际上长期记忆力几乎是零。所以大家3岁以下的事一般都记不得,有几件事记得就了不得了。怎么老有人说小孩子记忆力好呢?三岁小孩给他换个妈他过几天就不记得了,还说好呢。所以我们发现很多家长让小孩子背东西,古诗啊什么的,正是违背了儿童的思维特点而强迫他们使用最不擅长和现在最不用的东西,而放弃和压制了他们应该开发的那些智力。每次想到这里总来气,大人学习受点苦也罢,小孩子受了罪还受害。真是害人不浅呀!大家也许听说过国外上小学上课尽是玩儿,很早就放学了,回了家哪有什么作业呀?还是玩儿。有作业也都是些小游戏,小实验项目等。到了中学还这样,天天关心课外活动能力和交际能力,13岁没找对象老师还找去谈话问是否和异性相处有问题。(很多中国移民小孩被老师找,回来一问是这事儿,家长当时都吓坏了。)然后也没有什么高考,过SAT就成。SAT上那数学题让咱初中小孩做,全满分,这些小老外那叫觉得难。你说他们不怕耽误下一代?不怕,人家明白着呢。
看咱中国同学,恨不得幼儿园时就急着学小学课程,小学生可怜啊,早起天还没亮,下学作业写到天黑,周末还有课外学习。中学生更可怜啊,为了考上大学了,那苦就不说了。高考,真烤啊。“啊,我中了!”考上大学了,这回可放鸭子了。敞开玩儿吧。再看外国同学们,上了大学了,功课突然紧了,每天学习跟打仗式的,比中国一般大学学生的学习强度高几倍。一门高数课我们要学半年,国外恨不得几星期就学完还考试。能行吗?当然行。因为人到了这个年龄,记忆力,理解力都开始快到高峰,一个月学习的收获比中学小学一年都多。(其实中国大学生也能作到,只是大多一学期都在玩儿,到最后两周一突击,好几门都过,因为能力一样嘛。只是在国外上大学,每星期都是中国那最后两星期)。结果本科时,人家把以前中学小学被咱拉下的早都补上了,到研究生阶段一下就把咱盖过去了。到这阶段,要做研究项目,需要创造力了。结果外国同学小时候开发的智力全用上了,中国同学到此时才思枯竭,小组项目中只有给人家找资料的份,人家还经常不爱带你玩儿。(很久以前考出去的中国留学生中有很多到了国外还是比较优秀的,但那多是人精,不能拿我们的人精跟一般外国人比。大家同级别比一下)。不说这事了。改变教育体制是要靠大家努力的。
我们还是说说这和学语言有什么关系?明明是成人记忆力好,学习能力强,3岁小孩没什么记忆力,理解力跟成年人更不能比,可成年人学语言困难,3岁小孩最容易。其他原因不谈,单从记忆上看,刚好是因为成年人记忆力好而且用记忆去学语言,所以困难;小孩记忆力差,而刚好不用记忆力学语言,所以容易。刚好又证明语言获得不是靠记忆!
中国“英”雄
正如许多同学说过的,的确有人就是用刻苦记忆的方式学好英文的。这当然是事实,大家可以举出的例子也很多。而且这些通过自己努力记忆的艰苦“学习”方式而获得成功的同学和前辈,是值得大家十分的钦佩的。外语学习的成功,不但给他们本人带来了新的能力,更强的自信,一个成功的经历,而且往往带给他们更强的人生动力和意想不到的人生命运转机,甚至有人从社会最底层一夜成为全国老幼皆知的人物。这也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但我们在对他们敬佩的同时,无一例外地发现,他们的成功是大多数人很难做到,因为那需要超人的毅力和极其刻苦的训练。正如钟道隆老师所说的那样,象“逆水行舟那样难,所以叫逆向”。钟老师自己就听坏了17个收录机和数个收音机。三年中听写英语每天写满20页稿纸,有的阶段学英语时间达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大年三十大家看电视吃年饭到半夜两点,钟老师听写英语到了两点。其他"英"雄的故事都很类似。(在下这“”是打在“英”字上,意思指“英语”很厉害,不是“英雄”反话的意思。)
我很欣赏新东方一位DW老师的讲话,他这样对同学们说:“其实我自己的方法也不错,但我之所以没叫DW法,因为我背单词,背句子,背课文,听广播,看电影,唱英文歌都用过,不能说我具体怎么学会的,所以不能管这叫DW学习法。但我是在英语四级之后,又学了6000小时。”他也是英雄之一,但在下认为这话说得令人尊敬。(英语四级需要3000小时左右才能实现,加上6000小时,共9000个小时,在下也同意他对刻苦学习所需时间的这一总结)。正因为如此难,他们才确实是英雄,不过广大同学们怎么办?这样的艰难的学习经历如何有推广的可能?而已经成功的这些为数不多的人们,如果你们中又有人开始在教别人学外语,问一句,当看到那些满脸期望看着你们的同学时,你们中是否有人心里会闪过这一念头:“老子当年都是这么刻苦学的,你们现在还差得远呢!”在一味“励志劝学”中,是否有自我找感觉的成分?
就这一现象,我们应做如下思考:为什么国外没有类似对外语学习成功个人的追捧?没有某某外语学习法?为什么那里外语学习研究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目前研究水平已尖端到脑神经学的层面,而且国际知名的专家很多,但却常说“对很多实现的具体实现过程尚不清楚”?每个成功的语言学实验成果公布时,总是详尽地公布本实验的条件和前提而不泛泛下结论性论断?大家如果真能冷静观察,“稍微”了解一下国外近些有关语言学研究的“科普级解释”的报道,以中国同学的这种敏锐的思维,定会得出比任何其他民族都更清醒而深刻的结论。
二律背反?
回到成年人学习语言和儿童获得语言的对比上,听起来好象给绕住了: 先说了因为关键期的存在,儿童和成人在大脑生理结构上的客观区别使儿童成为了掌握语言的天才而成年人是弱者;但后来又说是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和方式与成年人不同,才是造成他们掌握语言效率和时间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所以才检讨了半天成年人的方法多么多么费力和存在误区。那到底是先天后天谁决定的呀?还是谁决定了谁呀?解决方案到底是什么?
(有人精神了,啊,要进入正题了。不过先解了上面这个悖论套儿再说。是要进入实质问题了,不过一会儿还是要先痛说革命家史。嘻!长征可以跳过,最少也得从八年抗战讲起吧,不能直接就讲解放战争呀。所以大家还要继续有耐心。)
首先说,确实关键期的生理结构特点使得儿童在自然语言环境下掌握语言的方式是最自然,最轻松,最快速而且效果最好的。所以要获得一门或几门语言,最理想的是在关键期前或一般说12岁以前。成年人习惯于“学习”外语,而且是记忆式和翻译式的,所以效率低,时间长,效果差。但从理论上说,如果有办法使成年人按获得母语的过程去掌握外语,就算有一定生理差异,应该也是很有效的呀?因为成年人条件反射能力又未失去,大脑中空地方有得是,理解力还比儿童强,生活经验、知识、甚至记忆都可以帮助加速外语的掌握,再加上个科学的语音训练法,应该不会差太多了吧?这一假设是成立的,所以关键难点就在于成人不会自动用当年的母语实现过程去掌握外语,往往没有某些“必要条件和手段”让他们用自然法掌握语言,或有了条件而“控制不住”地还在使用习惯了的“学习”手段和陷入各种误区。所以解决方法就是要从提供“必要条件和手段”以及“强迫”他们回避各种误区的干扰(无论有无自然外语环境的地方)。这一点,正是近几十年来国外的语言学专家和语言教育学家们一直在努力的方向。无数优秀的专家学者为此奋斗了毕生经历,而许多国家,特别是美国,英国,加拿大,为语言研究投入了亿万的资金。近些年光美国就达每年上百亿美圆,还不要去估算他们对脑神经学方面研究的投入。人类对语言学的科学研究进行的如此不懈奋斗,如果我们不了解甚至不愿了解,实在说不过去,同时也就无法让我们每个学习者作到对语言有起码的正确认识。
在这里要插一句关于在没有自然外语环境下的关键期以下的儿童掌握外语的问题。比如中国的儿童。家长们,你们可千万别觉得你们一直以来让自己的小孩从小开始学习外语,还送他们去补习外语是英明之举,其实中间的很多东西又都搞反了。因为如果是“学习”外语的话,那成年人的学习记忆和理解能力远远超过儿童,还不如等长大以后再学。而且儿童“学习”外语也是很难建立外语思维的。小朋友的问题在后面我们会找篇幅专门讨论,我们先集中解决成人的问题。
世纪之战
能用一种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用会这种语言思维这一概念,在国外老百姓长期以来是普遍接受的,没有什么争论。但应该如何实现它,这个在专业领域中的各学派一直是斗得很厉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孰优孰劣逐渐也就越来越明显,到了上个世纪末的最后几年,局势才比较明朗化。为大家介绍一下,看人类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怎样进行研究的。另外“外语”和“第二语言” 严格从学术上来说是有区别的。但在这里咱们不区那么细了,都叫外语甚至语言好了。笔者分析国外关于语言学习的研究,是由几个主要领域从上至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物链”。我们从最上层看起。
1. 神经语言学Neurolinguistics
研究者主要是以人类语言能力和现象的脑神经原理为研究重点的一些医学专家和心理学家。他们的研究核心不是如何学外语,而是对人类大脑如何接收、存储、加工和提取言语信息的具体实现机制和对脑神经结构的影响做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和论著浩如烟海,中国近几年引进了一些资料,仅“Brain and Language”一个原文期刊,北图就放了整两排的大书架。另外最近有人把“成功学”范畴的“N.P.L”:Neuro-Linguistic Programming 翻译为神经语言学,很让人看着糊涂。有人为了区别,说你们搞语言的就改翻译成叫“语言神经学”吧,“神经语言”掉个位置变成“语言神经”,别影响我们销售 NPL课程,现在正火呢。唉,斯文扫地。)
2. 语言学
主要对语言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语言获得、语言掌握、言语生成、言语理解和语言教学的理论体系。他们依靠和参考神经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分析这些成果对语言现象在实践层面的意义,在语言使用的范畴做科学实验,为近一步的语言教学提供理论依据。(大家所关心的“学习方法”的理论层面,和这一个领域中最多。)
3. 语言教育学
主要根据以上两个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教学者自身的教学经验和对语言学的理解,研究在语言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出具体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分析对比教学效果,制定最佳语言教学的方案,教学模式等。(大家关心的“学习方法”的实践层面在这里有。)
4. 语言产品设计者
主要根据以上三个层面的研究成果,结合客户需求和商业化模式,设计,制造和推广出供学习者使用的各种产品。(这里面鱼龙混杂,硝烟滚滚。但无论本人观点和喜好是什么,决定在此不对任何商家和产品做评论。我把判断工具交给大家后,大家自己就会看明白了。)
以上四个领域的依存关系非常清楚,但相互之间的界限有时会模糊。有的专家甚至跨越多个领域。整个链条系统非常庞大,几个领域之间常常出现断层,而且经常头上产生的变化传到尾巴上时,很多事都已事过境迁了。但无论如何,头上发生的风吹草动,往往会给各个领域带来震荡。比如最近英国的神经语言学家通过实验发现,会用两种语言的人(指有双语思维能力的人),他们的大脑聪明程度相对单一语言的人高,而且正是外语思维能力大幅度迅速地提高了他们的聪明度。2005 年,BBC发布了Bilingual Boosts Brain Power的报道,在语言学,教育学界同时掀起外语研究旋风。关于这一层的其他故事,我们以后在找机会详谈,先进入第二层和第三层,否则真有同学跟我急了。
语言学和语言教育紧密相连,各种方法论多出此门。在外语学习上,一个“语法-翻译法”Grammar- Translation,统治了世界数百年。一直到上世纪中叶,也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语言学上开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如著名的前面提到过的Lenneberg博士,也是在这一时期提出的关键期理论的。很多著名的学习体系开始形成和推广,有的一直在今天看来还有很多合理和可用的因素。比较著名的学习方法非常简单地介绍如下:
Audio-Lingualism
先听录音,学生模仿和记忆,再逐渐单个句进行重复和替换,变换训练。(典型的有了广播和录音机的直接产物。)
Cognitive-Code
还是很象语法-翻译法但已经开始进行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联系,交流能力受到重视,但还是较偏重于学习甚至是语法学习。
The Direct Method
几个分支方法都在这一名下。老师通过使用外语例句来展示和讨论新语法内容,学生从实例中猜测和讨论新出现的语法现象,并试图使用新学的结构实践外语会话。老师回答问题并指出和纠正学生的语法错误。还比较偏重语法教学。
The Natural Approach
教师用目标语言(即外语)授课,学生到可以用母语或外语提问。学生的错误不再被指出和纠正,课堂更着重使用外语,但作业中语法练习仍很多。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
这是大家常听到的著名的“完全肢体反应法”,简称T.P.R。通过学生对外语指令的听和猜,做出相映的身体反应。比如听到“Sit Down!”时要真的坐下。逐渐难度开始增加,而且学生开始试着给出指令。母语翻译过程完全避免了,并且大家是在观察和身体力行进行动作模仿地建立条件反射。从直觉上我们就发现了这种方法对建立外语思维一定是非常奏效。的确如此!所以该方法至今仍在世界各地采用。但该法的局限性比较大,对教师的要求也高,因为很多指令做不好动作就难以领悟。而且实现思维的词汇量有限(抽象的东西没办法做动作),一般500到800个左右,最多1000个。但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后面我会再找机会详细讨论一下这一方法并给大家这几百个典型TPR词汇,到时大家回去就可以开始自己或和朋友玩儿了。
Suggestopedia
这种形式是在一个融洽而轻松的气氛下,几乎只使用外语的课堂。老师的任务是创造一个这样的环境,把复杂的外语对话“表演出来”让大家理解。对老师的要求相当高,但建立外语思维的效果相当明显。(如果你有一个外国朋友能天天这样和你交流,那我一定不说跟老外交流效果差。泰国有所很知名的学校就一直在这样教语言,两个老师在课堂上表演,学生看着,都学得很快。哪天我一定得去学上一段)。
大家已经看出来了,这几种方法除头两个外,越来越远离“语法-翻译”的传统,从“学习记忆”向“交流应用”,逐渐向建立语言思维的方向发展。而在语言学研究上,也同时逐渐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外语语言学流派,它就叫做S.L.A.(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它的革命胜地是在美国。一场反映新兴活跃学术思潮和保守的老牌英国的“语法-翻译法”传统礼教之冲突的世界大战的硝烟,已经弥漫在欧洲的上空和整个世界,一场“世纪之战”已无法避免。
“学得”-“获得”之辩
什么是“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第二语言获得”,为什么说它与“学得”不同?关键在“获得Acquisition”这个字上。“学得”派认为外语靠理性学习,“获得”派认为语言能力应该是下意识自然获得的,理性学习不正确,尤其不能实现交流。这一字之争一直进行到今日。但此概念在进入中国时,居然被学术界翻译成了 “第二语言习得”,恨得我经常口出恶言。啥叫“习”呀?子曰:“学而时习之。” “习”不但是“学”,还是“反复练”。这简直完全违背了“自然获得”的初衷。这两天一直在犹豫怎么能在此文中在谈到该理论的中文翻译时改个名字,但又能让专业人知道我在指什么就好。周末和母亲聊天,她建议我用“悉”字。“获” 即“悉”嘛,而且和“习”谐音。妙啊!老太太七十多可真不糊涂。在下就叫它“二语悉得论”了。老妈伟大!
“学得”和“获得”的交锋从表面上看是关于外语是“学习”Learn会的还是通过自然“获得”Acquire实现的之争,但实质上是两条路线的斗争。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在50年代中以“国际语法”首先掀起了革命,冲击了结构语言学的支配地位,再由语言学泰斗克拉申博士(Stephen Krashen),在七、八十年代将SLA推上了顶峰。从此SLA所向披靡,在与传统派的许多较量中节节获胜,根据地从美国传遍了欧洲和世界。传统势力对老克的仇恨和惧怕使他们用劲各种手段攻击博士本人,甚至反动同盟们还专门建立了一个网站叫作Krashenburn.com。现在已做灰飞湮灭,剩下个别遗老遗少把它搬到了“个人空间”中保存,估都计欠费上不去了。
克拉申所创立的SLA,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语言学理论。尽管他的很多理论至今存在一定争议,但它的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和革命性是广泛得到认可的。许多目前先进的语言学成果,都是在他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对他的语言学理论的了解,会让我们用科学武装自己的头脑,对掌握语言的实践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很遗憾,过去我们中国的同学们几乎很少有听到过他的名字和理论的,甚至连有些外语教学工作者也没听说过他,以至于让许多“土棍”出来混世,这不能不说是我们长期闭门造车的恶果。克拉申的理论朴实无华,深入浅出,初学者一点都不觉得深奥难读。在下到这里当然要介绍克氏的理论。大家读懂后,已经可以成为半个方法专家了,大家之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看完就已经能有答案了。
克氏理论
克拉申认为:简单来说,语言的掌握,无论是第一语言还是第二语言,都是在“可理解的”真实语句发生(即我们前面探讨的有效的声音,也就是可以懂意思的外语)下实现的;都是在放松的不反感的条件下接受的;它不需要“有意识地”学习,训练和使用语法知识;它不能一夜速成,开始时会比较慢,说的能力比听的能力实现得晚。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针对以上语言实现的特点来设计的。他的理论由以下五大支柱组成,被他称为五个“假说”。五个假说不分先后,但分量不同,下面一一说明:
1.悉得——学得差异假设(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
成人是通过两条截然不同的途径逐步掌握第二语言能力的。第一条途径是“语言悉得”,这一过程类似于儿童母语能力发展的过程,是一种无意识地、自然而然地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第二条途径是“语言学习”,即通过听教师讲解语言现象和语法规则,并辅之以有意识的练习、记忆等活动,达到对所学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悉得的结果是潜意识的语言能力;而学得的结果是对语言结构有意识的掌握。
该假设认为,成年人并未失去儿童学语言的能力。克拉申甚至认为,如果给予非常理想的条件,成人掌握语言的能力还要比儿童强些。他同时还认为,别人在旁帮你纠正错误,对你的语言掌握是没有什么帮助的。这一点中国同学值得注意。
2.自然顺序假设(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
这一假设认为,无论儿童或成人,语法结构的悉得实际上是按可以预测的一定顺序进行的。也就是说,有些语法结构先悉得,另一些语法结构后悉得。克拉申指出,自然顺序假设并不要求人们按这种顺序来制定教学大纲。实际上,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悉得某种语言能力的话,那么就有理由不按任何语法顺序来教学。
初学时的语法错误是很难避免的,也是没必要太介意的。
3. 监检假设(The Monitor Hypothesis)
一般说来,下意识的语言悉得是使我们说话流利的原因;而理性的语言学习只起监检或“编辑”的作用。换句话说,当我们开口说话时,话语由“悉得” 系统产生,经“学得”系统监检后成为“真言”而吐露出口。语言学习的这种监检功能可能在我们说话或写作之前,也可能在其后。
在口头交谈中,人们往往没有时间去考虑斟酌语法。语法规则如果不是悉得而是背出来的,也用不上。但在事先准备的正式发言和写作中,语法的使用能提高语言的准确性,为演讲或文章增添色彩。
这一条可以说是克拉申对语法知识的用处做出的最大让步。
4. 输入假设(The Input Hypothesis)
输入假设也是克拉申第二语言悉得理论的核心部分。只有当悉得者接触到“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即略高于他现有语言技能水平的第二语言输入,而他又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对意义的理解而不是对形式的理解时,才能产生悉得。如果你的现有水平为 “i”,那么就要给你提供“i+1”水平的输入。这种“i+1”的输入并不需要人们故意地去提供,只要悉得者能有足够的理解输入时,就自动地提供了。克拉申认为,理解输入语言的编码信息是语言悉得的必要条件,不可理解的(incomprehensible)输入只是一种噪音。按照输入假设,说话的流利程度是自然达到的,是不能直接教会的。
对输入假设的理解关键点就是comprehensible input “i+1”。+ 1 就是在自己现有水平上加了“一点点”难度。换句话说,我们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点点难度才提高的。其实大家寻找的答案,最主要的出处就在这一条上。我们之前对一系列误区的分析,很多都能从这一假设中找到依据。我们今后掌握的最重要的技术就是不断自己创造这一条件。稍后我们详细说明。
另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的概念,是在这假设里引入的。克拉申认为,无论成人或儿童,在掌握说话能力前,都会有一个相当长的沉默期,直到听懂的量达到一定程度而有足够的自信时,才可能说话。这一沉默期是正常的同时也是必要的。所以大家不要急着上来就想说,说的能力要来得慢,同时它是自然到来的。
5. 情感过滤假设(The 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
情感过滤假设认为,有了大量的适合的输入的环境并不等于学生就可以学好目的语了,情感因素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心理上的因素影响着他悉得语言的速度和质量。这些因素是:1)动力。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否明确,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效果。2)性格。比较自信,性格外向,乐于把自己置于不熟悉的学习环境,自我感觉良好的学生在学习中进步较快。3)情感状态。在第二语言或外语的学习中,焦虑较少的人容易得到更多的语言输入。同样,心情放松和感觉舒适的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显然学得更好。
这一假设有点偏语言教学经验谈,它的重要性也常被忽视。(后来人们通过实验发现,人在试图说外语而又说不出来时因焦虑而在脑部产生的电流,可以电死一只老鼠,可见学外语时的焦虑程度之高。)
可理解输出 Comprehensible Output
后来语言学家又发现如果仅有输入条件而缺乏输出体系,学生就会听得懂但说的能力差。广东话中有一句:“识听不识讲。”说的就是这一现象。于是斯韦恩(Swain)在1985 年提出了“可理解输出理论”,即在输出时尝试做一些高出他们目前水平的练习。因为输出的过程可以促使学生积极寻找合适的形式来表达他们所要表达的意思,当他们碰到一些不知该如何表达其意思的困难时,就会去努力尝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以自己尝试总结一些新的规则,从对方的反馈中总结经验,最终形成比较稳固的体系。
这一理论是对克氏理论体系的补充。本人认为到此,“二语悉得论”框架到此已经比较完整了。
前面这些讨论,一直是在学习语言方法的“战略”层面。大家最容易忽略“战略”而急着进入“战术”层。而战术上的偏差和错误可以弥补和纠正,战略上的失误会导致全盘皆输。下面这句话是美国西点军校学员必须背诵的:“Every Battle Is Won or Lost Before It Is Ever Fought.”大家仔细看一下,可以感到自豪了。这是中国古代军事战略家孙子的名言。
有了“二语悉得”的理论结构,就可以制定战术了。聪明的同学这时已经自己独立做了,下面我帮大家搭个架子,并讲一些以往的经验和观察,大家可以共同探讨。对与学习者来说,可以按照制定出的战术具体实践,对于教学者而言,要根据正确的理念设计课程和教学模式。我们先谈学习者的战术制定。
实践篇
“先听说,不读写”
这是一个外国语言学家不太讨论(因为对他们来说是常识)而中国同学却常常误解问题,即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同学来说,认为这四个方面的区别比较明显,而且我们常常把“听说”归在一类,把“读写”归在一类。这和中文的特殊性有关。中文的“听、说、读、写”是分家的,大家会“听说”交流后,并不会认字,要去“学习”认字。因为中国的汉字确实是需要通过“学习”的方法掌握,也就是主要用记忆的方法。不学习,汉字是无法掌握的(新的脑神经学研究还发现中国人在辩认汉字时大脑使用了特殊的区域,以后再给大家介绍)。而英文,和许多其他的拼音文字一样,读音和文字是紧密相连的。会了“听说”,只要掌握了读音规律,拼写自然就会了。所以严格来讲,外国小孩上学不学习“认字”,而是学“拼音规律”。英文叫做Phonics。(我们有时翻译成“弗尼斯”。)关于这个规律,以后我再给大家详细分析。
我们已经明确了“建立英文思维主要是建立英文声音的思维”这个概念,结合“二语悉得”的理论,再根据母语掌握的规律,可以先明确这一理念:“先听说,后读写。”大家笑了,就这呀!早就听过这个老生常谈(Cliché)了,而且知道母语学习都是这个顺序。其实很多人并不真正明白它的含义,也不照着做。它的实际含义是叫你在你学会“听说”之前,不要急着学“读写”。所以本人说得过分一点,把它称为:“先听说,不读写”。到高阶段再说。我把著名语言学家保罗比斯勒博士(Pimsleur)的关于“阅读”应实现于“听说”的语言能力掌握之后的论述给大家参考:“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 ------Paul Pimsleur”
对大多数中国同学而言,主动回避“文字”更十分必要。因为大多数中国同学,只要上到大学程度的,多半是“视觉学习型”(Visual Learning Style)。而“听觉学习型”(Audio Learning Style)和“动作学习型” (Kinesthetic Learning Style)的同学,一般会被我国这种教育体制淘汰掉。“视觉学习型”的同学,建立英语思维时,很容易受到“文字”的干扰,忍不住看文字,甚至先想一下文字,再过度到含义。成了“声音”—“字型”—“含义”的路线。应该避免想到字型,直接将“声音”和“含义”建立联系。
关于学习类型的问题以后有机会再说,我会告诉大家如何测试自己的类型和针对不同学习类型如何调整语言学习,现在继续往下进入到“建立英文思维”的具体手段。
“感冒药再来一包”
小时候听江昆说相声,文革时有个草包医生给大家看病,无论病人啥症状,都一个方子,说骸叭娜馕嗣穹瘢忻耙┮话?揪下一个!”这种感冒药在掌握外语时可不能用。每个人的现阶段水平,所处环境,资源情况等不同,解决方法当然不一样,但宗旨是一样的,就是参考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制定解决方案。而设计方案是根据目前的级别高低而定。
一般语言学家会把外语学习过程的能力阶段分为四到五个。简单点,我们分四个。
1. 早期(Early Stage)或初始理解期(Pre-production/Comprehension Stage)。
2.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3. 增长期(Getting Serious)
4. 高级期(Scaling Everest)
每个阶段情况不同,每个人的英语现有能力情况也很不同,应用的方法也不同。
一、早期(Early Stage)
如果单纯从零基础开始,早期(Early Stage)应该是一到两个月(由于英语与中文差异比与其他语言大,中国同学至少两个月,但也不应过长。我们的经验是一般中国同学会拖长时间。)具体实施方法建议如下:
大量使用视觉辅助工具,直接建立“画面”与“声音”在大脑中的“联系”。最典型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看图识音”(不是看图识字,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看图片的同时听与图片相关的英语声音;另一个是我们以前谈到过的“全身肢体反应”(TPR)。在这一时期,有几个严格的要求:
1. 避免使用中文翻译,充分建立条件反射;
2. 不要试图说英语,只练听力;(还在沉默期内);
3. 不要看任何拼写,把拼写的学习完全放弃;(不认识字母又和妨?)
4. 如果有外教参与,外教可多用肢体语言或用手画图协助这一过程,不要教课;
5. 不要怕听错,要放松和有信心;
这一过程结束时,应该达到1000个左右的词汇+短语量。(没问题,这个量大多数人在这期间内都达的到)。顺便说一句,以前学过一种外语的同学,再尝试这种方法时会出奇的快,而且发现跟以前学的其他语言一点不会混淆。
下面说明“看图识音”和“TPR”的具体操作技术。
看图识音(简单说法,实际原理还是挺复杂的)
为了“看图识音”,需要准备相当多的照片。要自己准备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因为科技发展到了今天,数码相机可以低成本,快速方便地拍实景照片,自己制作素材册。我见过有同学做照片集,相当不错,缺点是背景有些乱。比如要拍一辆车,就拍一辆普通车,不要把背后复杂的背景广告牌等都拍进去,画面信息太多不利于形成声音与图象的准确对应。拍了图象后还要想法加声音,还有按一套特定的原理排出画顺序和重复点。如果有外国老师就好解决,但没有外教就不建议自己制作了,因为自己加声音有点难。所以我只给大家介绍使用原理和技巧,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制作素材,嫌麻烦的去找这个软件“罗塞达石碑”。这个软件在中国没有销售公司,推荐它没有为商家宣传的嫌疑,(有同学有办法免费下载)所以这是本人唯一的为大家直接推荐的“英语教学产品”。其他的再好都不再推荐,大家如果明白了方法论,自己就会选择和判断了。
罗塞达石碑(Rosetta Stone)一词原指一块致使人类破解了古埃及文语言的特殊石头。1799年拿破仑远征埃及时,他手下的一个士兵偶然在尼罗河河口的小城罗塞达附近,发现了一块石碑。石碑是黑色玄武岩,高 114 公分,厚 28 公分,宽 72 公分。这块石碑是公元前196年底比斯祭司为歌颂埃及国王托勒密五世即位而制作的。石碑上的文字非常奇特:上面刻的是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部是古埃及的俗体文字,下面则是古希腊文,用这3种不同的文字记述相同的赞美词。于是法国的埃及学家商博良在19世纪初用它做“钥匙”破解了古埃及象形文字。用这个词命名外语学习软件真是很妙。
该体系的设计原理就是典型的“看图识音”,当然远不止“看图识音”这么简单就能概括它。目前已经有几十个语言的学习系统了。它的使用过程是:
1.程序会每次给四个不同的画面,大家猜测听到的“声音”可能是哪个画面。如果是真是零基础,有75%可能会猜错。但没关系,猜错了也是猜了,系统会给你一个回馈,让你知道是否对。正确的反馈声音美妙,同时出现一个小笑脸符号以鼓励;错误的话“嘣”的一声很难听,再给个小哭脸。猜错了换,最多四次,总会对嘛。大家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准备随时接受鼓励。
2.第二轮四个图象出现,会包含前一轮的一两个图象。因为你刚猜对过,所以有印象,用排除法,很容易猜到新声音对应的画面,然后进下一轮。
3.该程序会自动按一个科学的重复和替换次序,不断重复,变换和推出新图片。你会越猜越快,越来越会猜。关键点就是随时观察图象,把它和听到的声音一起印在大脑中。
但象所有的“单一”产品的通病一样,它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感冒药” ,试图用一个方法解决所有阶段的问题,当然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一点,使它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和质疑,以至于降低了它的信誉。本人认为,它在我们说的早期(Early Stage)中使用,甚至到提高期的开始部分,它是非常出色的解决方案。当然,正是因为它所犯的毛病,所以有些问题,不应该完全按它说的做,而且开始阶段的“名词图片”太少了。另外大家在这阶段,不要试图说,同时不要打开字幕,把“说”和“阅读”练习部分统统跳过。大家最多在听时小声重复一下就好。再有就是大家不要“想中文”。(所以建议大家尽量不用中文菜单的界面,它可选用英文界面)
这样几十小时一个级就能完。大家一定不要拖,非得“全会”不可那就麻烦了。觉得70分以上就好了。第二级如果从零基础直接这么上来有点费力,但有一点基础的同学没问题。一共两个月,每天也就一小时吧,我们的(Early Stage)就成功了。(这要靠以前传统学法,非一年不可。)
不是零基础的同学也强烈建议过一遍该系统,把自己脑子里的只有中文解释而没条件反射的单词这样在脑子里加上画面,形成思维。这一过程的脑神经原理是赫博(Donald Hebb)提出的”Neuron Cells Fire together, wire together”。大脑在同时接受到相关联的“声音”和“图象”刺激,会促使你大脑中的某个负责声音细胞和某个图象的细胞同时激发而同时将神经纤维结合在一起。(学术届对“ 同时”有争议,有人认为是一先一后。也有人反对该理论。但在语言现象上,支持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是有外教的条件,外教应该是应用这一原理和流程,辅助学生实现这一过程。效果是一样的,只是跟真人稍有趣些。在这一阶段,无论自学还是用外教,都要用标准发音。听非标准音的时候还没到呢。
T. P. R.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全身反应法”是上世纪60年代(那个语言学“火红的年代”)由美国心理学教授James Asher提出的。他分析研究母语实现的过程,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左右脑的共同协调训练建立语言思维,达到掌握外语的目的。具体实现方式是:通过语言学习者听到一个外语指令,用身体动作对它做出对相应的反应,从而使听者逐渐自然建立语言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听到“Stand Up”就从坐位上站起来,听到“Touch your nose”就去摸自己的鼻子。应用更多的手势和简单实物教具,TPR完全可以展示动词的不同时态以及复杂的句子形式。
T.P.R是典型的符合二语悉得基本理念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教学体系。它的特点符合SLA的关于语言形成的各项假说和建议:
1. 主张学习者通过“可理解输入”先建立听力能力,不强迫学生开口说;
2. 降低学生紧张情绪;
3. 左右脑协调使用,共同实现语言能力(左脑负责接受指令,右脑负责做动作);
4. 模仿真实的语言环境;
5. 不教语法知识,也不急于学读写;
TPR一般需要由有经验的教师辅导学生完成,特别是零基础者。但有一些基础的同学可以在学友之间甚至自己(先把指令录下)完成。本人认为有一点基础的同学也要自己尝试一下TPR。通过TPR的经历,可以很好地帮助建立英文思维。所以同学们不要认为:我懂Stand up的意思,不用做了。知道你懂了,但可能它只是一个记忆中的知识或中文的解释,它还不是你思维的一部分。直到重复过几遍,最后能迅速对指令不假思索地作出反应后,才逐渐实现融入自己的思维。大家可以想象这对咱们今后听复杂句子的“反应速度”会有多么重大影响。
大家要注意“Response”的意思是作出反应,所以是听指令反应。最理想的状况是大家一起做游戏,听一个人发“指令”,大家都照做,要快,最慢的和做错的“出局”或“受罚”。
各国的对比实验和测试都表明,这种学习方式比传统外语教学方式效率高出几倍,还不用说它实现的是“外语思维”这一根本区别。
但是(大家已经开始习惯了这种思路了),任何单一的方法都有适用范围,不能又成了“感冒药”。TPR的最大局限是很难表达抽象的事物和太过复杂的句式,甚至复杂的时态。如果勉强为之,理论上可以实现,但反到降低了这种方式的有效程度,甚至已经超出了它的基本方式。后期在TPR基础上衍生出的TPR- B,TPR-O和TPRS都有类似的问题。但这几个变种在我们的下一阶段“提高期”中可以应用,我们下阶段再做详细分析。
本人认为应用TPR的典型词汇应该在1000个左右,不能太多。下面给大家一个TPR常用500词和短句表中的100个,大家先体会一下,更全的表以后给大家,或大家可在网上找。当然最好的是自己根据自己的环境制作一个。
TPR WORD LIST:
General Body Movements
stand up,sit down,walk,stop,turn left,turn right,turn around,walk backwards,jump,hop, bend over,squat,walk 3 steps, 5 steps, etc., face ___ (face me; face the wall, face the door, etc.),lift up your right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lower your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 shake my hand,kiss me (on the cheek!),make a fist,clap your hands,wave。
Facial things
smile,cough,laugh,cry,sneeze,open your mouth,close your mouth,stick out your tongue,put your tongue back in,wink,blink,wiggle your nose
General verbs you can use with objects
where is, touch,show me,pick up,put down,put it back (return),drop, move,give me (give him),take it back,throw,catch,turn over (flip),put the _____ on (under etc.) the ______,push,pull, lift
Kitchen table stuff
cup, plate, bowl, knife,fork,spoon, napkin / tissue, dish,big round serving tray,tray you’d serve tea or coffee on,table,chair
kitchen stuff
pan, oven,stove,sink,faucet,counter,cupboard,refrigerator
basic foods
flour,sugar,bread,tea leaves,coffee grounds,rice,nuts,yogurt,candy, etc.
drinks
water,milk,juice,soda,yogurt (drinking),coffee,tea
fruits/vegetables
apple, banana, orange, plum, grapes, fig, dates, raisons, lemon,pomegranate,tomato, cucumber, zucchini, onion, carrot, eggplant, small eggplant,potato, garlic, parsley, lettuce, grape leaves, celery, mint,cabbage, etc.
大家已经能分析得出,“看图识音”和“TPR”正是婴儿掌握母语时所处的理想环境的“提纯”版。扔掉婴儿在语言环境中听到的一些“无效声音”(其实那对婴儿来说,除了熟悉语音外,也是浪费时间的。比如听到大人之间对话的一些内容等),优化了理解条件,同时提供轻松的氛围。所以从理论上,如果成年人能够应用这一系统,对一个新语言的掌握,不应该比婴儿慢。这两个系统实际是有很多相重叠的部分,简单讲“看图识音”是从名词出发逐渐与“动作词”等结合,“TPR”是从动作词出发,逐渐结合动作中能够联系上的名词。其核心技术,就是提供 “可理解的输入”让使用者通过“猜测”而非记忆来掌握。大家一定要时刻围绕着“猜测”这一核心技术,猜错了都是进步的过程(既然是猜,必然有可能错,否则就不叫猜),千万不要因为有可能猜不到就去看答案,那就又反回“学习”了。举例而言:两个老师都要教学生学会door 和window。前一个老师不断让学生重复This is a door. That is a window. 而后一个老师问学生Where is the door? 让学生猜。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两老师的教学方式不同,学生对语言掌握的机制天壤之别,实现的效果明显不同。(有的英语老师看到这儿该冒汗了。我曾经就是。)两个都是很优秀的系统,建议大家都尝试一下。
在这一(Early Stage)阶段,大家是在很直观的系统中进行的语言思维训练,在此系统下,一般以前的旧习惯和自己的母语干扰的程度比较小,效果显著,学生也比较“老实 ” 。很快,“小学”神速毕业了,第一阶段PASS了,就要进入第二阶段“中学”阶段了。大家的思想快要开始“不老实”了,系统的控制力也会逐渐减弱,成长的 “快乐”与“烦恼”都会同时大量出现。如果我现在是好的老师,更应该去引导大家,指出成长的道理和做人的原则,让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去分析和体会,而决不能说“用这个方法!你应该这样做!”好了,下面就把这些第二阶段的“原则”先发给大家,然后再“引导”吧。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Upping the Ante?这可是第四阶段的词。没办法,Greg Thomson用这个词代表第二阶段,看着喜欢,继续沿用。
经过两三个月的“图象+声音思维”训练,已经掌握了1000个左右的“声音”,它们会在很多英语句子中频繁出现,而且大部分是句子的“骨架”。虽然这时听整句子还不懂,但已经不再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声音了。而且经过了TPR等条件反射式的训练,对很多“声音”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好的。这时,我们要开始提高了。首先明确目标:
1. 要学会听懂单句子,建立整句的英文思维;
2. 达到能听懂简单的,可能是慢语速的整段英文;
3. 在提高期后期开始尝试简单“说”英语,实现简单沟通;
4. 开始引入阅读材料(不是学习如何阅读);
另外还有,很小声地说:“要了解一点英文语法。”我们先谈这一点,省得有人激动。再重申一遍:是了解一点英文语法,它的一些语法现象以及与中文的不同点。这是本人对语法知识在整个外语掌握中能容忍的最大限度,还是因为我们中文造成的。
我们中文的语法,是全世界各种语言中最简单的,这也是造成汉语是世界上好学的语言的原因之一。怎么汉语是世界上最好学的语言了?不是听说汉语天下最难吗?谁跟你说的呀?又是人云亦云的误区。大家可能认为中国文化丰富,语言古老美丽,想必很难。其实正相反,而是巧妙而简洁。另外以前说汉语的外国人少,感觉一定因为它难学。其实并不是因为难,因为人家不爱学,中国太落后,学它没用。现在中国富强了,学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大家发现身边中文好的老外越来越多吧。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生活一年左右,就能把“生存汉语”掌握的不错,听着还不怎么犯错误。而一个中国人同样到了外语环境下一年,尽管以前还学过多年英文,对英语的掌握程度也比外国人低,而且还错误不断。这一现象,在与来华后许多掌握了中文的外国专家一起分析后,发现是由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的:
1.汉语对话是世界上最好学的,只要你不太计较“四声”的准确度,那学中文对大多数其他国家的人来说,是最容易的。在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同胞们,如果有机会接触摩门教的传教士(加拿大非常多。在街上看到两人一组白衬衫黑裤子的年轻人就是。他们教会要求他们为不同民族人传教使用对方的语言而不说英语),会对他们身在美国加拿大的英文环境下从零基础,仅用半年多就掌握相当流利的汉语交流能力感到惊奇的。当然他们一定会跟你说是上帝帮他们的。尽管要认中国字时可就没那么快了。
2.外国人在中国能找到的语言环境非常特殊的而且是“非常理想”的,其中包含太多的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语言“有利条件”,而中国同胞在国外是很难找到的相似的环境。一会儿我们重点分析为什么会这样并重点分析这些条件是,看我们如何能“提纯”出比这更好的条件帮我们掌握语言。所以外国人来中国后,在中文环境中学中文比较容易。
听力内容设计
这一时期听力训练的材料准备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平时和同行讨论最多的问题。先把原则告诉大家:
关键还是要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这时,材料最理想还应该是有视觉辅助的,最重要的是其新增内容的出现(+1)是在我们现有水平(i)下 “可预测”(Predictable)的。
介绍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它可以是如下形式:(我们先分析理想条件可以是什么样的,后面会分析如果在缺少资源的情况下怎么办?其实就是如何模拟或寻找理想条件的替代品。我希望最后能帮助大家的是达到自己会判断分析如何能让自己接近理想状态的能力。)
大家的水平(i)已经有1000个左右的“声音”在脑子里了,“可理解性”的实现难度降低了。这时候,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体系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顺序也是在先,叫做“续列法”(Series Method),第二部叫做“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两部分可单独使用,一起用最理想。第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TPR的发展和延续,需要外教的参与。
1.续列法 (Series Method)
外教用简单英语结合肢体语言,实物和实景向你描述你日常生活中很熟悉的一个连续动作,难度控制在有(+1)为大约为10%-20%的新词汇(用1000个左右的词汇描绘这类动作很容易做到)。这种连续动作典型的是:
如何泡茶?如何开车?如何用钥匙打开房门?如何刷牙等等一些生活经历的全过程,用全程动作和实物配合来边说边完成。
比如如何开门:“First you take out your keys.(拿出钥匙) This is the key.(晃晃钥匙) Then you find the lock on the door. (找到锁)Use your key to unlock it.(用钥匙开锁) Turn the doorknob this way.(拧门把手) Then you push the door open,(推开门) enter the room,(进屋) and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回身关上门)。”
有第一级基础的同学,结合老师动作完成听这个难度没问题。又形象,又直观。这种训练进行一段时间,很快就能听懂各种与生活经验相关的简单句了。
上面这种训练还是单人的“独角戏”,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就可以进入接下来第二部的 “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
2.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
大家注意,“生成对话”不是自己试着对话,还是听人家对话。对话只是指从“续列法” (Series Method)中的单人独白式的解说,变成了有交流,有反应的实景对话。对话的背景先用“续列法”同样方式单人介绍完毕,让你已经对对话的程序和大致内容了解,然后听对话。比如“如何打车”。先由“续列法”开始:First, walk to the street. Then hold out your hand when you see an empty taxi. If the taxi stops, you get on to the back seat. Say hello to the driver and tell him where you want to go. Make sure he has reset the meter. When you arrive, pay the amount shows on the meter and say good bye.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当然不一定为此真打一趟车,可用教具模拟)然后听对话:一个人拦住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答“去…,离什么著名大楼或什么街很近”。路上人多车多,司机颇有怨言,“周末会好些…”到站了,“多少钱?”“多少多少”“给你100”“找钱50”,“拿好发票,别忘了东西”“再见”。这一对话可以再来一段,程序差不多,内容不同,句子不同。但由于背景熟悉,程序限定,所以很容易“预测”对话内容。几个回合下来,这种场景的对话就非常熟悉了。生成对话的制作可以都用真人,但也可以找到一段对话的录音,再由外教把背景介绍和对话程序按上述方法表述出来加在对话前先听,再开始听对话。
这两部听力练习的原则大家要掌握的是:
1. 使用生活经验中熟悉的情景或经验能够预测的情景;
2. 尽量使用视觉或动作代替语言解释,全过程都用“亲身经历”完成;
3. 启始难度控制在第一遍听能到80%~90%能懂;
4. 注意听,不要试图说话;
5. 绝对禁止阅读和记笔记;
6. 可以把过程录音以后听。
美国、加拿大有一电视节目“Yan Can Cook”,一个著名华裔电视厨师Yan教大家做中国菜。他一边幽默地叨唠一边切菜、炒菜,几乎把每个菜、原料,制作过程的每个动作等,全部同步地用英文仔细地叙述一遍,当时惊叹为理想的“可理解性输入”体系!只是没好意思介绍给周围人,怕他们说我拿他们开逗。
纽约人在北京v.s北京人在纽约
看到了这阶段理想的体系的应该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同学在国外自然英语环境中学习效率很低,而外国人到中国后很高的缘故。抛开两种语言特点的区别不谈,外国人在中国是很容易找到这种理想的“提高期”环境的。大家都观察到的是外国人来到中国,在中国人中生活和工作,是非常受到周围中国人的关注和欢迎的。尤其是咱们的年轻人,对外国朋友不但友好,还很愿意和他们交朋友,很多人以有外国朋友为骄傲。现在中国发达到了今天的地步,“崇洋媚外”的心态已很少见,大家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对外国文化,外部世界和外国人感兴趣,甚至有人也希望能这样提高一些外语能力。于是,当这些外国人在开始听中国人跟他们讲中文时,发现中国同学既耐心,又聪明,并努力调整自己的语言难度和速度,通过各种手段力求让听的外国人能理解(可理解性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且从不嘲笑外国人的理解错误或很友好和开玩笑式地指出错误。(情感过滤Affective Filter)当他们能听懂或说对一两句中文时,受到的鼓励是如此另人感动,很多外国朋友都因此感到心里无比的温暖。没人给他们讲语法,也没人说你必须认识中国字才能学中国话。典型的“续列法” (Series Method) “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条件随时随地都存在。有的外国人这样描述:身边常有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中国朋友。开始时觉得奇怪怎么他们中有的人讲的中文有的好懂,有的难懂?后来发现是有的人善于自动调整和自己说中文时的速度和难度,而且通过各种方法巧妙的演示意思,所以才好懂。于是这些外国人很快先和这些“友好的交谈者”接触较频繁,而随自己汉语水平提高后,才和其他人到后来花时间多接触。这种“友好的交谈者”在语言学中有个名词,叫做 (Sympathetic Speaker)或叫做 (Care-taker Speaker)。父母教婴儿说话时,不就是最先成为这样一个角色的吗?关于这个角色的任务我们下一阶段会集中论述。
再看我们中国同学到了国外,那里的环境是怎样对他们的。首先,美国加拿大的当地人大多并没有什么兴趣特地去交中国朋友,不以见到华人为奇,甚至认为华人的英文好是应该的,因为当地的“华裔”英文是和他们一样好的。所以当他们见到我们中国同学时,并不调整自己的难度,而是用和当地人一样难度和速度的话跟你讲英文,其中充满了大量听不懂的(无效的)成分(我们以前举过的房东的例子)。当他们发现你的语言程度低时,有的人是会调整一下自己的难度,赶快把事情说清楚就走掉了,很少有人会耐心继续跟你用调整后的英语继续交流,甚至有些人连临时调整一下的耐心都没有。(以前每次在美国过海关时,总看到中国一些年纪较大的中国父母们去探亲,在通关时言语不通很着急,每次我都赶快要求去帮忙翻译,有时一下帮几个。但经常发现的是,这些父母很多并不是一点英文都不会,有的甚至是大学退休教授,可这些美国海关官员就是没有耐心稍微调整一下自己的语言或有其他动作图画等方式让这些简单的问话变得能懂。当我帮忙后,他们会假装客气地对我说个谢,但那份不耐烦是写在脸上。)所以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是处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程度,有效成分少,但又没有任何辅助手段让这些“无效”的东西变“有效”的艰苦环境中。所以这个自然的外语环境对掌握外语是很不理想的。当然不是一点都没用,每天还是能遇到一些“有效”成分的。(注意完全能听懂的也不是有效成分,因为那是以前会的。我们指的有效成分是原来不懂,但通过观察,推断和猜测能“变得懂了的”部分,这才是理解输入的要素。)所以一般需要5 年的时间,有效成分加起来才够用。而在国外的中国同学的英语交流能力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一个语言阶段内有提高,然后就停住了。比如从几乎完全不懂到懂一点基本交流(仍第二级内),或从只简单交流到基本能用英文工作(仍第三级内),很难跨几个级提高。原因当然主要跟国外自然语言环境有关,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中国同学达到了一个能应付交流的某个程度后,就拼命用这个能力去应付生活,而且可以勉强应付。于是守住这种“舒服”的能力,不再去提高了。有人甚至不承认需要再提高。经常观察到一些中国同学很自信地和外国人交流,讲的还很快。当遇到有难度的东西时,装作懂或忽略不听,继续急着往下交流,直到双方误会到实在进行不下去的程度。这一现象令很多外国人觉得难以理解。把“语言”和“自信”也联系得太紧了吧。我想从这一点上讲,有些个别同学自己在态度上也有些问题吧。
寻找人工替代品
如果能创造这些理想的“条件”,学习效率大幅度提高,时间大量节省,那么学习外语绝对没有那么难,也不该那么难,更不应该把外语学习神秘化。
下面分析大家应如何寻找这样的理想系统。大家一定要明白道理才会选,所以在下还是不能偷懒,要认真给大家分析,大家也不要嫌烦。
分析清了上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清晰几个问题:
1.在自然外语环境下是否掌握外语快,跟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提供给你的是什么难度,什么内容,如何通过各种“暗示”手段帮助你理解不懂的东西决定的。所以我们已经学会不再简单地说“关键要有语言环境”,而是如何找到理想有效的语言环境的问题。很明显,国外的自然语言环境,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同学效率并不高。(第四阶段的效率最高)
2. 除了“关键期”的区别外,儿童所处的自然母语语言环境,或者儿童是到了国外后的自然外语环境,实际跟成人的语言环境非常不同。儿童的自然语言环境实际上是比较多地符合我们上面提出的“理想”条件。
稍微分析一下儿童的语言环境:首先他们有Care-taker Speaker用简单的语言,有耐心地指着实物同Baby讲话。“这是猫猫,猫猫。”(Comprehensible Input i+1, where i=0)下次又见到猫,大人马上抱着baby跑过去,一边指一边说:“看,猫猫。”婴儿的大脑原来一片空白,既没有对猫的认识,也没有“猫”这个语音。但经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后,“猫猫”这个声音是什么就掌握了。当尝试说的时候,如果说对了大人会欣喜地给以鼓励(Affective filter),这一正面刺激又强化条件反射。说错了不予鼓励,慢慢就弱化刺激。逐渐,语言能力开始增长,care-taker speaker也随着提高自己的语言难度。成人之间的成人语言对话对Baby来说,尽管他们在听,也有一点点其他作用,但在初期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让 baby听新闻联播显然是无意义的)。设想如果不让baby见到猫,仅用解释的方法,那他们永远也不明白什么是猫。盲童在掌握语言时遇到的挑战可想而知,家长们必须把猫抱来让他们触摸,他们只能通过触觉和听觉构建“猫”的概念并把它和“猫”的词相联系,但他们的这种能力是惊人的,反应出他们内心对了解世界的强烈愿望。聋哑儿童遇到的挑战来自另一面,他们可以观察到事物,但没办法建立与声音符号的联系。他们的办法是使用手语,把事物的同某个手型代码建立联系,建立特点同样符合正常人的规律,同样也有关键期。所以家长们要对有这些障碍的孩子有格外的耐心,抓紧时间帮助他们建立另一种符号进行的语言思维。语言专家曾对海伦.凯勒的特例进行过分析。在既无听力又无视力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语言能力?分析结果是除了安.莎力文的格外耐心和海伦仍在关键期外,跟海伦并非天生盲聋有直接关系。即和在一岁之前,她对世界的观察和语言的接触有关。尽管那时她还不会说话(Silent Period),但语言对她起的作用已经起了作用。关于在这一时期起的这种神奇作用,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所以儿童到了国外,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是和我们很不同的,比如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大家在一起做游戏,有大量的图象和肢体语言等等。而相反,成年人的语言环境,几乎是纯“对话”的环境,对话的内容和对话当时周围的情景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关联的。比如同样谈论猫,成年人不需要指着猫来交谈,大家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没有情景的纯对话(情景在对话者的脑子里,通过语言符号的交换,实际是交换了头脑中的情景,比如他家那个可爱的猫长什么样子,有什么行为等,你随着听他的描述,展开想象,得到了他头脑中的描述的情景还原)。
我们讨论上面这些的目的是:既然成人的语言环境不理想,而且儿童的语言环境也是只有部分因素起作用(只是比成人多),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提纯”这些自然环境中起作用的因素,紧密地编辑在一起,让使用者高效率地建立语言能力。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这也就是我们上面层提到的各个研究层所努力的目的。只是由于第四层“语言产品设计者”普遍与上两层“语言教育学”和“语言学”严重脱节,才造成大量的语言学习产品充满错误理念,直接影响使用者的学习效果和速度。在中国这一现象由于大家对掌握语言的基本理念认识过底,这种脱节严重到了让人担忧的程度,出现很多拍脑门出来的“学习方法”。加上大家比较着急,往往没搞清自己的情况和如何学习,就急着去实践“一个方法”,得出“就得背这个,就得练那个”的结论。而很多人尝试了各种方式收效不高时,得出结论“学外语没办法,就是要刻苦,多听、多读、多背、多练”的结论,把是否练得有效完全放在一边,把学习外语搞得难了。(先不谈学语言,大家都熟悉的健美。比如要训练增长肌肉。如果是“越多举重物”越好,那应该搬运工最健美。大家知道当然不是。应该是在“举适当重量的杠铃,每个动作8-12次,做几组”的条件下效果最佳。重量选择一般是刚好能举这12次的。太轻了,多练多练多练,效果也差。太重,一次都举不起,完全无效。)
第二阶段“提纯后理想体系”应该的样子的简单描述:
这样一个系统,能在这一阶段语言难度下,由简单句组成的,对带有画面的故事情节进行连续的语言描述。故事最好是连续的,情节和画面的设计,应该是通过我们的观察,现有语言成分的掌握,与实际生活经验的联系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上下文的关联,“预测”得出每句话的含义。下面详细分析具体的技术环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人工模拟真实情景成为了可能,甚至可以作到比真实场景的条件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 Computer-Aide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CALL)就可以从技术上实现我们的要求,提供这一理想条件。如果设计得符合语言学的要求,可能会比真人环境和教学好得多的。在真人教学中很难找到的教具(比如猫,总不能抱着猫去上课吧?大象怎么办?)而多媒体实现这个太容易了。另外,在我们听真人说话时,有时听得并不十分清楚,但戴上耳机效果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一般人右耳分辨率高些。所以电话听着费劲时,就用右耳。有些人下意识一直在这么做。观察一下,有时被迫左手拿着手机时,一会儿非要用左手饶着脖子往右耳上放。很有意思。)另外一般来说,跟多媒体学焦虑度较低(Affective Filter)。多媒体唯一的问题是跟它说话的时候它无法反馈,可理解性输出(Comprehensive Output)不好实现,但好在这一阶段初期,我们还不用着急说英语呢。国际CALL协会和许多专家对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语言学习做了许多研究,下面把和我们寻找系统最相关的最佳条件的技术细节列出:
1.每个画面最好是静止的。因为人在观察画面同时听与其有关的声音进行理解时,我们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眼睛上(70%左右),而对听觉的依赖很低。固然通过画面帮助我们理解了意思,但对耳朵的刺激程度是不够强的。而我们的眼睛在观察剧烈运动的图象时,是很不老实的,一直在追逐画面。这方面的理论很复杂,但我们已经知道必须降低视觉的注意力而把注意力转移到听力上。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固定画面,变成了“连环画”式的情景。
2.画面要求简单,信息尽量少,相素要低。因为即使画面静止了,我们的眼睛还是不老实。我们不可能盯住画面而不动眼珠,那样做除了一个点,什么其他信息都收不到,所以眼睛必须不断地快速跳动来回“扫描”画面才能获取画面上的信息。每次眼睛跳动的时间大约是五百分之一秒。这样一来,我们又“累着”了,注意力还是在眼睛上偏高,耳朵上偏低。所以只有通过减低画面的信息量,去掉没用的东西,降低图象像素,甚至要特意用计算机处理“模糊掉”背景图象,只要能明白是什么环境就好。有的设计者用简单的卡通画或flash来设计画面,理念是非常正确的,只是到了比较抽象的词语,需要依赖人物表情的细微处去体会时,卡通画显然不太合适,所以最好在人物的脸部用真实照片,同时人物的表情要做得比较夸张。
3. 故事情节应该是连续的,故事人物,背景,故事的发展要有很强的相关性。不必每个场景上述要素重新来过。连续的故事才有助于提高听者的霸げ狻蹦芰Α#╰op-down 原理,以后论述)
4.根据情况,有的声音要稍先于画面出现,让听者先试听猜测,然后再用画面“证实”,有的情况需要声音后于画面出现,靠画面带动理解声音。具体的技术相当复杂,需要好的语言教学专家参与。这一点大家不用太深揪。凡事无绝对,不可能有100%理想的情况,我们也不必了解太细,否则又复杂了。
5.难度非常缓慢地逐渐加大。每个小段落完成后,有简单的重复练习和小测试。练习的方式最好是刚听过的内容稍变个形式再重复出现,别完全是原句子。另外80分万岁,打倒100分!得了100分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太容易了,需要调整难度,另一个是本来应该很快掌握80%,但为了从80到100,多花了几倍的时间(跟把空调从26度改到25度需要多花一倍的电力一个道理)
6. 在这一阶段,应该使用标准发音,多种非标准音下一阶段才用。
7. 不要阅读,所以不必有英文字幕(当然更不能有中文字幕)。在该阶段后期才建议尝试说英语。但这阶段可以跟读每个句子,但不必尝试说。
分析完了以上最佳条件的一些重要细节,大家可能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回到根本上就是一个原则:能否提供在本人现有水平上的“可理解性输入i+1”的条件。大家本着这一原则,就基本会判断如何选择了。而且上述这些条件,完全都能做到的产品几乎没有,但有一些做到了比较相近。这一方面是由于语言学和语言产品设计的一些断层造成,但另一方面,即使有的产品对语言学原理应用得十分充分,在真正设计产品时,要针对大多数人而不能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个人特点来调整,也使得它无法完美。比如这第二阶段的体系,对完全零基础而是用我们上面推荐的第一阶段方式学上来的同学,和以前有些“学习基础”而直接可以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同学,情况显然不同。但产品设计只能折中,不太可能同一内容设计两个路线。另外,语言产品的设计为了统一结构和形式,甚至在各阶段的学习方式上几乎相同。比如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各阶段都有“读,说,写”的练习。这些练习不是不能做,而是时机未到,练习效果不如放到后面好,甚至有的同学反而因此放慢了听力形成的速度。
所以完美的体系不存在,只能接近。但大家应学会排除明显有问题的产品。给大家举个具体例子:看原文电视剧《老友记》是否好?答案是,在这个阶段不好。先不说这一级的同学听起来难度偏高,大家发现《老友记》中的英文大部分是以生活中成人之间的“对话”形式出现的,跟看到的图象情景关联度不大甚至完全没关系。比如大家一起讲笑话,并没有通过演员的动作完全把该笑话的细节和情景“表演”出来,而是大家一听,从语言上就听懂了,所以哈哈一笑。再加上这一阶段的同学对美国语言中文化的成分也缺乏了解,所以这种语言的“可理解性”很低。(只对更高阶段的同学比较起作用,因为英文水平到那时,很多东西的理解已经不主要依赖于图象了,甚至许多抽象的词和概念,本来就是图象和动作无法展示的,而是靠其他条件,关于这些我们下在阶段会讨论)。
有的同学找到的一些专门教语言的教程,是有带图象的。拿来一看,两个老外在画面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进行英语对话,这些也是典型的“无效画面”,因为从影片中完全无法根据图象推断和对话内容有任何联系,跟回家听录音差不多。
还有一些最近出现的对传统教材的改良设计,应用了右脑辅助的功能,主动采用增加“图画”的方法。方向是对的,但难度比较大。因为很多传统教材当初并非是为能够使用图画和设计,所以加图象的时候有些困难,有的图画看起来甚至比杨子荣上威虎山带的联络图还复杂,这显然有点搞过头了。
好了,目前就对该阶段分析的判断产品的技术,先讲到这里,以后可以再详细讨论。大家只要把握我们说的有效原则,同时又能凡事不绝对化,在语言教学产品十分丰富的今天,还是可以收集许多“有效”成分的。下面我们回到这一阶段的学习和教学继续往下进行。
末世圣徒
耶稣基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基督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 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基督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闹事,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们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提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外语传教历程:
告别了家人,未来的“长老们”就带着行李来到了“传教士培训中心”报到,开始了两到三个月的培训。几万名学员在一起,除了每日的传教培训外,最主要的就是外语培训。在开始学习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要派往的国家。等到分配语言训练时才知道大概要去的目标。被分到学欧洲语言甚至亚洲部分语言的的学员都沾沾自喜,知道将要到欧洲或亚洲遥远的国度去体验新奇。而被分配学中文的同学一个个愁眉苦脸。一方面知道中国不许传教,所以他们的命运是被分到美国和加拿大,负责在中国移民中传教。这两个国家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新奇感。另一方面,大家这时候还认为中文很难学。(等到一年后他们学会了中文后,他们就又都不这么想了。一方发现中文没他们想象的那么难,另一方面,又都十分庆幸自己掌握了如此有用的语言。)语言训练的种类达50种之多。第一周,先对外语做一般性了解,发音规律,语法规律等。对学中文来说,还要学一个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对美国人来说,除了四声外,实在是非常容易的,几天就掌握了。因为我们的拼音是从英语的拼音规律中借鉴来的。)然后开始听力训练。在有些培训中心还建有“语言屋”。曾有个学员兴奋的说:“传统课堂上可以学到的是复杂的语法知识,但没人教会我上厕所如何问别人要手纸。”学员们需要大量听住在里面的语言教师在生活中如何使用该语言。很多都是退役传教讲外语,学员还规定必须经常和他们一起做饭等。很多形式的TPR或Series Method得到普遍实践,入门效果十分明显。
掌握了“生存外语”,长老们上路了。开始时是跟着“老长老”一起访问教民的家。他们穿好整洁的白衬衫,黑裤子,胸前戴着一个写着他们的姓氏和职称的黑色塑料牌,比如“Elder Smith”(中文就会被叫做史长老)。来到了移民的家,礼貌地敲开门,然后“老长老”面带微笑,用流利的外语说:“我们是耶酥基督末世圣徒会的传教士,为您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可以跟您谈一谈吗?”这些移民们,除非对教会极端反感,一般都会有礼貌地让这些流利地讲着自己民族语言的人进屋谈谈。毕竟平时可交流的人不多。然后大家开始家长里短地谈起来。而这些几乎只听得懂零星几个字的实习长老,仔细地观察和聆听老长老与教民的交谈。交谈过程包括与教民聊家庭生活,并经常可以通过他们的一些动作实现理解,比如一起看家庭像册来讲述家庭成员,一起作饭,逗小孩子玩儿和辅导小孩子功课等(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天聊完了,老长老们开始传教。长老们用外语开始讲圣经,特别是摩门经,实习长老在一旁静听。尽管经书上的语言,这时对实习长老来说难度过高,但一个特殊因素让这些内容的“可理解度”变得很高,那就是这些实习生对经书内容非常了解,只要能抓住几个字,就知道讲到哪里了。通过听单纯讲述和听有关此话题的提问和对答,十分有效地迅速跨越了这第二语言阶段而同时进入第三阶段。(当然这里还应用到了几个语言学的其他要素,比如:Parsing, Culture Bank, Top-down vs. 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件”,所以速度快。
偏要当文盲
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传教士们在学其他大部分语言时,对文字的掌握而并不太费力,就算是放在实现交流之后学习,也没有引起大家多大注意。而在学习中文时,大家一年多的时间达到了流利的程度,大部分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因为他们根本不学认中文字,只学汉语拼音,一心就想着赶快成为汉语的文盲!翻开他们手中的圣经和摩门经,居然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这一点实在是太精彩了!这刚好反映出摩门教对外语实现过程理解的正确性,深刻性,也正是他们语言掌握效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点,也正是最值得中国同学深思的一个现象。因为中文的特殊性刚好能够说明这一点。大家发现无论是长老们,还是咱们身边的会讲中文的外国人,很多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人是因为学着觉得很困难,有人干脆懒得学。而学汉字的外国人在学习汉字速度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正和他们个人的“学习能力 ”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逻辑关系还真比较饶人,我们慢慢地解套。
前提:语言的本质是思维,更准确地说,是以声音为主的思维,所以语言能力,首先建立的是用这种语言的声音交流的能力;一般其他语言里文字的掌握,是通过学习“字母如何代表声音”来实现的对文字的掌握,除了中文以外,都是声音的符号,本质上是不学习“认字”的;惟独中文是特例,几乎是世界上唯一在使用的象形文字,跟声音没有太多关系;而中文的识别,是需要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会的。非常不同于识别其他文字的原理,甚至使用了大脑不同的部位。
结论: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在学习文字;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而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车轱辘话半天,大家云里雾里,我们先看个报道吧:
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 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忆。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记忆。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倔强的拉丁文教师
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拉丁语教师,他有一个很普通的法国名字,叫做弗朗索瓦(Francois Gouin)。在法国教拉丁文教得好好的,突然在1878年的某一天,觉得自己应该学习德语了,于是决定停薪留职一年,到德国汉堡去学德语。当时正是在语法-翻译法统治的时代,而且因为自己是学习拉丁语的大行家,于是他认为最好的学习德语的方法当然是背诵德语语法书和248个不规则动词啦。于是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整10天。弗朗索瓦太有才了,10天的时间他背会了整本语法书和全部动词,于是他兴奋地奔向德国大学的课堂,来测试他的德语能力。“哎呀!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怎么任何语法结构都辨认不出来?怎么没听出一个刚背过的动词?”老弗没放弃,咱是语言专家呀,连希腊语都学过。想起希腊语的词根了,于是老弗又背会了800个德语词根,当然还有各种相关词汇。他觉得这回至少“基本的德语”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他又跑到了大学课堂…“哎呀!怎么还是一个字也不懂呀?”这回这个可爱而倔强的老弗终于放下他语言专家的架子,开始上街上学德语去了。可他的语言能力实在太低,啥也听不懂(无效声音),说的德语还遭到了那些老外的嘲笑,于是羞愧难当,又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翻译歌德和习勒的作品(够猛的)。结果还是“哎呀!”又花了数星期背德语对话,结果还是“ 哎呀!”于是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背下了三万字的德语字典,结果怎么还是“哎呀!”在德国一年期满,老弗没有学会说德语。他觉得好郁闷,还是啥语言专家啊。
老弗回国了,见到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也见到了一年不见的刚满三岁小侄子。一年不见,小侄子已经是个可爱的,一直说个不停的小话匣子了。记得去年自己出国走的时候,他还只能咿咿呀呀胡比乱画呢,怎么才一年就成这样儿了。他一定有个学习语言的秘密!老弗开始意识到语言教师可能“都搞错了”,外语也许不该这样学。于是他开始天天泡小孩子了,观察和分析他们掌握语言的奇特本领。倔强有时是有回报的,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但倔强有时又限制人的发展。老弗不擅长推销自己,1900年的人们并不了解和广泛使用他的方法,他的发明的续列法Series Method倒是被狡猾的同事贝立兹给“拿来主义”了,创立了著名的贝立兹学校而名利双收,结果很少有人还记得这位说“教师都搞错了”的老弗的功劳。但无论如何,这位倔强的拉丁语老师的痛苦没有白费,一个比较合理的语言教学方法诞生了,弗朗索瓦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了一个人的战争。今天这场战争在全世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在某些地区至今仍阴魂不散。只要语法-翻译法还存在一天,弗朗索瓦那孤独的火炬将永不熄灭!
第二阶段的策略讲到此处差不多了。总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练习听力,而关键是找“可理解性的入。”这种输入可以来自老师,来自多媒体教程,来自外语环境的某些特定场景,等等。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 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 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 参考Series Method, Dialogue Generation。
4, 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 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 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 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 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辍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 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 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 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 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 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 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 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 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 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 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泠。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 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 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 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 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 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 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 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 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 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写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现在看来本应该写在全文之前)
从外部来看,学习外语的成功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方法,二是愿望,三是自律。这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的提高,都会加快目标的实现。当然如果要在同样时间内实现目标,三个要素其中一个要素的增高,也就同时降低对其他两个要素的要求。比如方法有效性提高,对自律和愿望的要求会降低。如果自律极大提高,对好方法的要求会降低。但我们发现很多中国同学甚至老师由于不了解如何提高学习效率,采用的策略大多是鼓励大家提高自律,也就是告诉大家学外语没有捷径,只有刻苦。仿佛只有遵循“头悬梁,锥刺骨”的古训才是正道。
其实很多的同学通过自己的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外语,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这样的人。他们大多并不了解语言学的原理也成功了,但大家掌握外语的速度是非常不同,达到的效果也不同。这些成功者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有的时期采取的做法非常有效,提高很快,有时期采取的方法效率低,提高慢。有的同学碰到效率低的时候比较会分析总结,能自觉调整策略变得更有效。有的同学是不自觉地放弃觉得比较困难的方式而采用比较巧的办法。有的同学则是比较刻苦,碰到困难咬牙坚持过去了,比别人多花了时间,但积少成多也最后成功了。更多的同学则是经过一些努力还是收效甚微,试过各种其他人的方法但总不成功,还在苦恼中甚至放弃了。已经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会分析总结自己学习过程中成功的地方,同时告诫其他学习者不要走自己曾经走国的弯路就好。如果只是告诉人家“就要多听多练刻苦学,我当年就这么学的,没捷径,你想找窍门儿不可能。”显然是没有达到帮助别人的效果。当然,就算采用一个效率低的方法刻苦学,比如全靠刻苦“背句子”吧,最终也是可以成功的,但需要的时间太长,也就是对自律要求太高。笔者和一些老师认为需要9000小时以上(刚看到“来星香”同学提到专家研究要10000小时,结论差不多)。大家熟悉的钟道隆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钟老师每天听英文广播平均10小时以上(有一段住院三个月甚至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共听坏了17个收录机,数个复读机和收音机,每天用A4纸抄写英文20页,抄满了整柜子。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成功。不算以前的基础,就这两年多也达到10000个小时了。所以钟老师说学外语的“捷径”就是“刻苦”,把自己成功的经历叫做“逆向法”,寓意“逆水行舟”式的刻苦学习。钟老师真是非常了不起,他的刻苦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但如果要求大家都这样学习外语,那能获得成功的同学肯定太少了。大家计算一下,学习10000个小时的概念是,一天一个小时,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一天三小时,需要十年的时间。当然一天十小时,三年就够了。著名逆向学员李国锋同学,平时每天学外语五六个小时,周末十二三个小时,一年以后考托福拿到了很高分,两年后外语水平已经很高了。但显然大多数同学不可能这样做。还是拿钟老师成功的例子来分析。钟老师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听写。大量听广播。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对与不对。但听的方式上,有没有办法使效率提高而不用每天十小时?听写本身也没错,但是否真应该这样一直大量写?哪个阶段动笔最适合?钟老师告诉大家不要放过每一个不懂的东西,而西方大部分教育专家告诉大家掌握语言时实在不会的先放过,到底哪个对?钟老师举了一个他学习中的事例:有一次听广播,他听到了Khmer Rouge这个词,听了很多次怎么都听不懂(无效),问周围别人也都不懂,好像一时还查不到。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数个月,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卖化装品的,产品品牌是Rouge。钟老师觉得好像是这个词吧,于是问销售员这品牌是啥意思。销售员说是红色的意思。当时钟老师就想了,“红色”,那可能 Khmer Rouge就是“Khmer红色”或“红色Khmer”。噢,一定是“红色高绵”!因为记得当时听的新闻是有关柬埔寨的,柬埔寨有红色高绵嘛。于是兴奋地把此成功经历记录到自己的学习经验中。成功了,效率如何?这一词卡了几个月才懂,是否有办法不用这么长时间呀?又有一次听到tarmac一词,这回可无论如何搞不明白了。后来遇到一位德国工程师,告诉他说这是“柏油碎石地,特别是机场上的地面那种地”的意思,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又过去了。那有多少是最终也没听明白,又有多少是经过了很长时间刻苦才搞明白的?
作为独立的学习者,要求自己刻苦学习无可厚非,这种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但作为老师如果要求大家这样学外语,本人认为是没尽到责任。再反过来用弗朗索瓦 100年前的眼睛看一下,明明儿童掌握语言并不痛苦,时间并不长,不学语法,不背单词,也不背句子,不抄写也不喊,不复习也不预习,而且小孩子智力,学习经验甚至记忆力都不如成年人,那他们为什么学得既轻松又快捷呢?他们成功的道理是什么呢?通过研究他们的母语掌握过程,是否能帮助成年人加速掌握外语呢?语言学家和语言教育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分析怎样做能把掌握语言的效率高,提高的原因是什么,从感性的观察和认识,到理性的分析和科学实验,总结出理论再返回去指导实践。我们花力量分析的目的是让大家大致了解语言学家多年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掌握语言方法论的整体认识和误区的分析,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有效的学习策略,从而减少痛苦,缩短学习时间。从大的方面讲,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更多的人成功而不是集中只在非常刻苦的少数人。
在第一,二阶段,我们分析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在这两个阶段,我们提供给大家参考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比较明确的。现在能听懂一些简单英文,一些速度缓慢而且短句子了。如果尽量不依赖中文翻译,就算是打好了基础,自然进入了增长期。在第三阶段的同学数量最多。到了这一阶段,要求大家按照一个统一的明确方法来提高外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我们上面刚提到的,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高效率的学习策略。我们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分析这一阶段的学习特点和与这一阶段相关的语言学概念和教学经验,甚至具体案例分析,目的正是为让大家正确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而提供理论依据,成功经验分析和失败教训的分析。换句话说,其实无论是谁,所有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符合了语言学的原理的。(我们听这句话很耳熟吧,当年中学上政治课,总结历史上革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讲的“其实这些革命运动中任何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符合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这儿挺合适。我们就是要学会自觉地运用。
如果到了第三阶段,还在等着用听到的某一个具体“实用技术”来使自己成功的同学,这时也应该看出点眉目来了:并没有一个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实用方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对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对其他人掌握语言的经验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学习阶段而制订的正确学习策略。对语言学习的整体理解越透彻,这个策略就制定得越成功,尽量能够避免进入误区,成功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最少,实现的速度也就快些。当然对掌握语言的整体理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讨论了这么多的原因。下面摘录二语悉得大师Rod Ellis在二语悉得概论中的一段关于研究悉得理论目的的话和大家分享:
SLA is not a uniform and predictable phenomenon. There is no single way in which learners acquire a second language. SLA is the product of many factors pertaining to the learner on the one hand and learning situation on the other. It is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art by recognizing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that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two sets of factors. Different learner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learn a second language in different ways. Nevertheless, although the variabi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language learning need to be emphasized, the study of SLA assumes interest only if it is possible to identify aspects that are relatively stable and hence generalizable, if not to all learners, then, at least, to large groups of learners. The term‘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is used to refer to these general aspects.
增长期 Getting Serious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语言难度和量增长。重点还是听力,但可以开始有针对性地说英文,同时需要进行阅读(但主要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阅读)。这一阶段结束时,可以说已经能够进行正常交流和阅读了。(外企一般职位面试,出国求学,国外生活和从事一般技术型工作等可以应付。一般听英语新闻困难不大,看原版电影可听个大概)。在这一阶段初、中期的中国同学数量比较多,但往往时间拖得过长,同时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我们前面刚提到,尤其在这一阶段,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最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和成功与否。
如何制定有效语言学习策略的方法和技巧,是近年语言学研究最关注的课题。语言研究出现的两个趋势,第一个我们前面已经涉及,即外语学习跟二语学习区别逐渐被缩小。本来一个是指语言学习者在国外的外语环境中学习目标语言,另一个是指在自己母语环境中学习第二语言。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二者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少,而两者的共性却是最令人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我们提到的出国人员数量的增多,而到了国外外语环境中的成年人,在自然语言环境学习外语时碰到的困难依然很高,甚至很多都是跟原来在母语环境中的情况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在母语环境中的学习第二语言者,随着语言资料的日渐丰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影视产品的增多,互联网的普及,在自己母语环境中接触多种形式外语表现方式的条件也越来越好,在自己国家掌握二语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所以本文根据这一情况和一些新的研究趋势,以及对在国外同学学习语言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不对外语和二语做严格区分,更着重分析共性问题,同时分析应如制定学习策略。
从七十年代开始的第二语言学习策略研究,使语言教学者的关注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如何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怎样学”。最新的语言学习方法 Learner-Strategy Approach,更是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了解每个学习者不同阶段特点,以分析和“制定学习策略”为核心语言教学方式。语言学习策略的研究,通过对语言学习成功者和不成功者的大量实验数据,给语言学习提供了非常具体而参考要素,直接指导教师和学生成功制定语言学习策略。其实简单来说,还是要在遵循语言悉得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指定最佳方案。个人的年龄,个性,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学习方式等因素都直接造成个体外语学习的方法的巨大差异。
你是什么“学”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尽管二语悉得并不提倡有意识的“学习”外语而应该更多通过可理解性输入,下意识掌握语言能力,但“学习”能力对成年人掌握外语的影响既无法避免,也不应该成为敌对因素。成年人正是因为学习能力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该特点对掌握外语起促进作用。
对学习类型有各种分类法,但简单来讲是这三大类型:
视觉类型Visual Learner
学习者在借助看到视觉学习时效果最好。这种学习类型的人比例最多,高达70%。他们的一些外部特点是:
很专心盯着老师的脸;
喜欢通过看文字,图表来获取信息;
很容喜欢通过“看”来“认出”文字
喜欢记笔记和用笔写出自己的思路
通过回想在某内容书页上的具体位置和形式来回忆信息
听觉类型Auditory Learner
通过听觉学习效果最好。这类学习者大约占20%。他们的一些特点是:
喜欢老师用讲话来描述事情
喜欢对话,讨论和表演
通过“说”来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通过声音和旋律来回忆信息
运动类型Kinesthetic Learner
通过肢体运动学习效果最好。这类人大约有10%。特点是: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效果最好
长时间坐着不动很困难
使用动作辅助记忆
关于上述比例是否在总人口中是否如此存在一些争议,而且学习类型本无优劣之分,但是我们的学校教学系统和考试方式很容易把运动型学生最先淘汰掉,纯听觉类型者也有一些困难,所以视觉类型的学生数量较多。当然,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只有某一学习类型,或者是某一类型的学习者有时也采用其他学习形式,但运用各形式的自如度明显有区别。
测试自己的学习类型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就可以判断。请大家上网去测试一下自己的Learning Style。(Learning Style免费测试网站很多,一般都是英文的,但很好懂。有的20题,有的上百题,还细分小类别,但基本上是以上三个类别。找个容易的做就好了。)了解了自己的“学”型,为以后选择学习方式做好准备,我们后面会用到。
增长期听力特点和应对策略
句子长了,速度快了,内容多了,听力难度明显增大。而且开始出现一些抽象词汇,仅通过图像和动作已经不能完全体现这些内容的具体含义。这时解决听力的问题必然要靠多种策略。听力困难不能简单用“不熟”或“单词不会”来概括。造成听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当听力困难时,可能是下面其中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多个同时存在:
1, 内部声音库和声音辨别的问题:(acoustic reason)
听到的声音与自己头脑中建立的词汇库中的“声音”相对比,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声音”。如果声音库里没有找到或自己的库中声音不准,就算认识这个单词的拼写,也是不可能辨别出这个声音的。
2, 解析过程 (Parsing)
单个的单词可以听懂,但听句子时需要对听到的几个单词的组合的行意思的解析,解析过程出现难度。原来是主要通过视觉辅助帮助解析的,现在可能继续需要视觉辅助,但还需要其他方式的帮助。
3, 文化知识库 (cultural knowledge bank)
因使用语言的文化和知识背景不同而对理解产生的困难。大家不要把这里的“文化”概念想得太大,这里不是指“中西方文化差异”那种文化,而主要是指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比如 “You’ve lost me.” 不能用字面翻译听成“你丢了我。”有的中国同学还有一个习惯是总把这样的语言归结为“俚语”,把听不懂的短词组说成是“俚语”,甚至把英语中大量的类比和比喻analogy,metaphors等也说成是“俚语”,说自己交流能力差是不会“俚语”不会造成的,这种理解偏差很大。(俚语是指地方性特殊土语,甚至每个城市都不同。即使自己一个俚语不会,其实对交流也基本不会有影响。)
4, 头脑中的“母语翻译”
习惯性在头脑中用中文翻译听到的英文字,结果必然是跟不上正常速度。而且从上一条大家已经了解两种语言不可以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翻译。如果再在头脑中转两次意思,就更跟不上了。语言学家对母语听力速度测试表明,在正常说话速度四倍速度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听懂母语。但如果借助头脑中的翻译,慢一倍的速度都很困难。
听力过程和认知策略
针对以上述问题,可以制定听力策略了。听力训练的原则仍然是需要遵循大量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的原则,不可以太难,也不可以全都会。然后可以采取以下听力策略:
1,“从上至下”的听力处理 (Top-down Processing)
从上至下的方式是在听一个听力内容前,先对整段内容的题目,大致内容做了解,甚至可能是自己以前非常熟悉的内容。这样做有助于听者对全文的理解而不至于“ 迷失”,同时可以根据听懂的部分去“预测”其他不熟悉部分的意思。这要求听者应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知识参与“预测”过程。在这一点上,成年人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前面提过的传教士,由于对经书的熟悉度高,“从上至下”地理解听到的经文讲述甚至通过阅读(如果是拼音的文字,所以还是可以有声音)内容,提高“可理解性”。我们有的同学发现在听熟悉的话题或熟悉的新闻时,听力困难比较小,再转到体育频道或其他题目时,同样的语速就不容易懂了,是同样道理。
2,“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 Bottom-up Processing
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单个音到单个词的声音的辩识,再到字组的解析再到整个句子的理解。是从部分到整体的处理。听懂单词是这一过程最重要的部分。在初期听力程度较低的同学,往往对“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比较偏重,同时对语言的清晰度,背景环境噪音和语速等要求比较高。
往往Bottom-up的内容难度一般需要比Top-down低。Bottom-up更注重细节的识别,而Top-down更关注对全文的理解能力。我们在练习听力时,应该同时运用以上两个策略。
应用实例:
问:听英文广播学习效果是否好?
我们已经会分析了。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当然您可千万别苦练听写),而且Audio Learner也很适合这种形式。关键是是否有足够“可理解性输入”,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基本经验是:
1, 听力材料的速度和句子难度是否适合?如果能理解一半以上才可以听,否则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原则上听不懂的东西应该是“无效输入”,永远也不懂。
2,在适当的难度前提下,如果又对听的话题或内容非常了解,而且从前文可以预测后面的意思,语音清晰(建议带耳机),速度适合,那会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同学平时就喜欢听新闻,对时势的变化很熟悉。听英语新闻时,不久前刚听到的头条新闻可能一天之后又以另一非头条,而简短形式重复出现,效果更好。最好能快速慢速结合听,这样做效果显然比较显著。
3,没懂的部分别着急。在调查过很多用这种方式提高听力的同学的普遍经验是,个别没听懂的地方不要急,先放下,也许换一种方式再出现时就自然理解了。如果出现次数很多,再想办法查一下吧,否则就放过。其实母语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怎么能每碰到一个不懂的就非过不去呢?非都搞懂并没什么害处,可学习效率就没了。
如果做得不得法,很多同学听了很久,提高都不大。有的同学没事儿就开着英语新闻听,其实几小时过去了,几乎没有听进去。
问:看原版英文电影好不好?
原理与上面的问题相同,还是要注重“可理解性输入”。电影比广播的优势是有连续的情节,发展的故事主线,视觉辅助理解和趣味性,有助于对语言的理解。比如警察拔枪 “freeze!”罪犯僵住了。 “Drop the gun!” 扔枪了。“On the floor!”趴下了。 “Cuff him!”被拷了。“Read him his rights!”实习警察过来宣读:“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id….”一连串的可理解输入。缺点是一般影片大部分对白难度偏高,跟在国外自然英文环境的感受有些象,不可理解的无效成分太多。所以关键点又是如何通过以上策略提高“可理解性输入”上。基本经验是:
1,尽量找动作多于坐在那里说话的影片。大部分老片,情景喜剧和法庭辩论等影片多半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视觉辅助,大量是纯对白,就能看到演员的嘴在动,不能帮助提高理解。
2,对于大部分Visual Learner来说,一个重要可行手段是看电影前,先提前读英文剧本(很多可以下载)。这样会大幅度提高听力的理解性。这里阅读的用处开始显现,主要是在帮助听力理解,不是在学阅读。注意的是要提前读,不会的可以问或查字典。阅读如果有困难,也先放过,不要停下来仔细研究剧本中的难点。
3,开始看影片的时候不可以一边看一边翻看剧本,当然也不要开英文字幕,否则会养成依赖看字的习惯,特别是Visual Learner。
4,最好是同一个电影看几遍。在看某个影片熟了之后,甚至可以随电影同时念叨台词,能象我们小时候跟着电影里老松井那样同时念“李向阳又进城啦?”那样就更好了。
5,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打开中文字幕。一方面是会依赖中文,不利于建立英文思维,另一方面中文字幕的错误实在太多,甚至连电影院放的原版电影的字幕中的低级错误都不少。
这里顺便说一下家长给小朋友看英文动画片是否好?判断原则是一样的。一般的原版动画片语言太复杂,那是给母语是英语的人看的,并不因为是动画片语言就简单。而且近几年动画大片的语言都非常复杂。即使对成年人来说,大部分也都应该算是作为我们第四阶段的语言教材(比如Finding Nemo, Madagascar等)。所以要找那种一看表演,不听英文都能大致知道在说什么内容的片子。否则小孩子根本不能理解,并很快失去兴趣。
以上听广播和看电影的两种方式被大家采用的非常普遍,以看电影的形式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而且适合多中“学”型的人。但运用的是否符合“悉得”原则和策略,对学习效率有成倍的影响。如果没有辅助和准备就开始听和看,大量时间都是在“无效的声音”中度过,非常浪费。另外不要动笔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效率高,最主要的是防止学习者,特别是Visual Learner容易养成“声音――文字――含义”的认知路线,而应该直接将“声音――含义”建立关系而避免文字。在看电影的形式中,因为速度和图象场景的影响,比较容易不自觉地在运用英文思维,习惯比较良好。
应用英文思维本是一个已经不太被争论的问题,在前两阶段应用TPR, Series Method等方式学习对英文思维建立是比较明了的,但到第三阶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抽象词汇,又有自己母语经验和通过母语获得的知识参与,情况比较复杂。本应继续讨论建立英文思维的过程和经验就好了,结果发现很多同学在英文思维这件事上还存疑,下面就语言思维问题多罗嗦两句吧。
双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什么叫做“用语言思维”?
语言学在“语言思维”的课题里,我们仅可以讨论“用语言做载体的思维”这一层面,包括用默想,用语言声音思考和自言自语。因为思维本身很复杂,而且不单纯是“语言的思维”,有图象,符号,感觉等非语言的成分,有时没有语言,有时还会是在“半语言状态”(quasi-language)等各种“内语” (inner speech)状态。但使用语言的声音的思维(think out loud),不但被大家明确意识得到,同时可以在语言交流的现象中观察到。当然,某种语言的能力不同,使用该语言的思维程度会不同。我们前面讨论过MIF 和语言条件反射,这两个与思维有关的问题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其实语言的交流,就是将一个人的思维用语言符号传递给接受者,接受者将其映入自己的思维再现发出者的思维,除抽象的概念的思维外,其中也经常包括比较容易观察的对所描绘图像的再现。
举一个与MIF相关的现象的例子。比如听到“来人身高八尺,面如重枣,三绺须髯胸前飘洒,身披金甲绿罗袍,跨下赤兔胭脂马,掌提青龙偃月刀”。说者是在试图传递这一具体和生动图像,而听者也在通过语言描述接受这一生动的图像,这样的语言描述的作用是使形象具体化,有戏剧效果,也比较有故事性。如果仅说“关羽来了”,听者也可以接受该思维表述的含义,其实听者也知道这个关羽的形象是红脸绿袍骑BMW拿大刀,但这时仅有一个飞快闪现的MIF,还是关羽形象但迅速闪过未清晰化,思维概念被接受了,形象传递了,交流实现,只是形象并未具体化,缺乏的是些趣味性和戏剧效果。无论如何,语言思维的一些特点可以观察到了。老看京剧的人,听到“曹操”一词时,想必很多人会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吧。专家对此类现象的评述是:“Linguistic forms and images are reciprocally accessible and in interactive functioning can be mutually constitutive.”
对于“流利使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使用该语言进行思维”,无论是脑神经学的发展还是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证实,语言学界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了,而且各种新的语言教学体系和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建立外语思维”的核心理念来设计的,甚至大部分都是绝对禁止使用母语翻译和语法知识教学的。但尽管大家承认母语有干扰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作用,但在如何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实现过程,何时和应该如何使用目标语言进行思维,是否应该绝对地禁止使用母语帮助掌握外语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和讨论的。其实我们也完全不必绝对化,而且很多时候,条件也不允许我们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母语,更不可能象有些人断言的需要“忘掉母语”。我们关心的问题正是如何建立外语思维和如何避免母语的干扰,甚至能使母语帮助我们掌握外语。
选择思维语言
关于二语悉得研究领域中的“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这一题目本身有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即“选择”这个词。双语人(指会用两种语言思维当然也是会用两种语言流利地交流的人)在使用哪种语言进行思维时,大部分人往往不是主动进行“选择”的,一般是不自觉地根据情况适当采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甚至是被迫使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语言研究时经常被使用的Choosing一词表示主动选择并不太准确。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当某种语言(当然是外语)思维能力还很低时,使用者往往更主动地“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思维。正因为“选择”一词有争议,对把“使用何种语言思维”与“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 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 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侵鞫幸馐堆暗闹丁保死昊故歉庖谎敖锥斡锓ǖ难傲袅艘欢ǖ牡匚唬衔谕庥镅暗搅烁呒督锥魏螅梢蕴畈挂恍┯梢郧暗氖淙肟赡芑嵋怕┑?“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 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这一阶段的学习策略的制定和理想学习体系特点的描述
大家争论和质疑都是有益的,无论是否同意彼此的观点,相信对我们都有启发。大家的目的也是探询提高外语的解决途径,所以不必吵架。有些基本点希望大家思考:
本文中提出了一些语言学习的基础理论,都不是本人提出的理论,咱没这个水平,并未提出任何新理论。而提供的是这么多年国外(和近年国内)对语言教学的现有研究成果和根据这些成果观察和分析的一些现象。如果有人说:“文中列出的这些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也不够深入,简直就是个扫盲水平的二语悉得概论的描述。” 这样的评论算比较客观。如果说文章结构有些散了倒也是事实,让大家见笑了。
二语悉得在国外成型已久,在国内才刚刚开始。我们仅仅介绍了一些最简单和基本的原理,而且都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和没有太多争议的结论。比如:
1, 需要建立外语思维: Able to think in the target language
2, 语言的掌握不是通过翻译和记忆,而是与思维,概念或图像建立直接联系:Through association, not translation or memorization
3, 语法的掌握是下意识的过程,不应该通过有意识地学习: An implicit subconscious learning process rather than explicit conscious learning or active instruction.
4, 要注重理解和含义而非结构:Meaning-focus instead of form-focus.
5, 语言环境和掌握语言的关系:Linguistic environment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
6, 关键是提供可理解输入条件 Comprehensive input i+1
看到有些同学对这些基本结论还在质疑,尽管并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有些不必要。语言教学争论的焦点已不在这里了。
近几年语言教学的研究焦点是:知道了以上的结论,那在每个阶段应采用什么手段实现?如何针对每个人不同特点定学习策略?这个课题是很难的,也是还存在讨论和争论的。因为又不能打开人的大脑看,大家同用某一方式,效果确不同,具体在他们大脑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很不好说清楚,只能靠外部的观察,经验和实验去侧面证实。建议有成功经验的同学或老师,多从这一方面去思考。比如有同学举的某成功案例,某人是靠看电影和听广播提高的,但具体实现过程并非这一句话可以总结出的。理不通则法不明。比如一个最具体的问题:当遇到听不懂部分的怎么办?光多听肯定还是不懂。(极端的例子是大家听阿拉伯语广播,如果光刻苦听,一辈子也不可能听懂一个字。)那是用什么方法把它变懂的?专业的说法是如何成为“可理解性输入的”?这一问题并不好回答,很多成功者也没意识到是如何做到的。把握好这些关键才会提高有效性。所以建议有深入观察的同学能具体结合语言学习的基本原理,分析出在用某一个方式实现过程中,哪些手段有效了?哪些地方耽误时间了还可以改进?最后再结合个人的特点,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路线和方式就好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路有近有远
用什么方式学都可以成功,这一点错儿都没有,也根本不必争论。本文没有否认这一点,也没有说非得怎样做才可以。但如果不讲策略,只是简单一句:刻苦学,多听、多看、多用,那大家也就不必讨论了,不用任何专家或理论,狂听广播,狂看书,狂看原文电影,狂背文章,狂喊都行,只要回去刻苦学10000小时就成了。那还做语言研究干什么?大家稍微静想一下,为什么这些刻苦成功的人一般都这么知名,倍受宣传?主要原因还是这样的成功来得太不容易了,这样成功的人也太少了,所以成功了另人格外羡慕和称道。很多人也照着相同方法做过,但大部分没做成,各种原因都有,这才是我们更关心的问题。个人觉得从外语教学的角度看,核心的问题之一应该是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果宣传靠刻苦来弥补低效率,并不是刻苦学本身有什么问题,结果是大部分的人做不到。近几年的研究显示,如果学习策略正确和条件理想,达到流利外语的时间应该在1000小时左右,与母语学习只有约200到300小时的差距。如果是学和母语相近的外语(比如英语和法语),应该在500小时以内实现。我们的目的就是努力从10000小时向1000小时靠拢,而不建议大家努力用刻苦来体现自我价值。
理通则法明
那费力气去了解语言学习原理是否是耽误时间?绝对不会。“理通则法明。磨刀不误砍柴功。” Krashen 2004年在13届国际语言教学图书大会上发言中关于学习者需要在学习语言前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部分,原文如下:One component of EFL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needs to be orientation. A brief explanation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 Our goal is to develop independent, or autonomous acquirers. Knowing how language is acquired will help ensure that this will occur.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tell students something about the philosophy underlying our practice because the approach outlined here is radical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approaches; we need to justify our pedagogy to students and in some cases to their parents. 他不但提出了学习者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必要性,也点明了目的是就培养大家成为“独立的擅学者”,而没给大家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具体“方法”。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基本理念的一个目的,是把这些“理”交给大家分享,省得大家花时间自己去四处寻找,本人最多是能根据经验指个大致方向或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而已。这“理”需要大家自己去“通”,“法”还要靠自己去“明”。
Narrow Input
把输入材料限制在一个较窄的话题范围内,效果明显要比涉及面宽要好。原因是窄范围题材的材料比较容易利用很高的熟悉度帮助增加理解性并保持很高的连贯性,从而能集中力量提高听的能力。当整体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再拓宽题材范围。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手边接触到的材料,集中听一个或几个人声音的,同一题材和话题的讨论等。另外这样做对听力障碍之一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也先容易避免,同一话题对此要求低和容易逐步建立与就这一话题相关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开始时一旦着急拓宽题材,很快会降低可理解度同时造成时间浪费。
具体来说:比如有人喜欢听新闻,就应该在这一段时间集中依靠不断听新闻来提高听力水平。喜欢看原版电影或连续剧,就集中看一套剧或同一风格的电影。如果有一套适合的听力教材,也是就集中学一个而不要同时接触太多的。
理想的学习体系跟我们描述的第二阶段的理想体系的特点很类似,大家可以参考第二阶段的内容。但现在增加了一些难度,并从多个人描述的语言转为多对话的语言。故事还是要有连续性,图像辅助也还是必要,但语言的内容应该是不仅能靠图像才能明了,而是根据故事的发展,上下文的联系,前后逻辑关系和自己熟悉的知识,生活经验等实现能够“预测”含义,并且能经常在后面以不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这一阶段与前阶段最大的区别是表现在学习形式上,由原来单纯的听,变成了听说读的循环配合。
A Sample Acquisition Cycle
1, 先听整段原文,段落长短控制在正常速度10分钟内放完。难度选择应该是控制在第一遍能听懂的程度是70%上下。不要看文字或字幕。这步的目的主要是先熟悉要学的内容或说是该内容的声音。
2, 开始分句模仿跟读,每句约三遍,(听一遍跟一遍,不是听一遍读三遍)不懂的也跟读,别着急查意思。是否全对或是否全会不必太介意,可以看字幕但尽量不看,一边模仿,一边猜测不明白部分的含义。关键技巧是“猜测”。
3, 不看字幕分句跟读一遍,把原声和自己读的声音都录下来。
4, 放第3步的录音,努力听每句自己读的和原文有何区别并再次感受刚才的过程,可看字幕帮助核对。
5, 分句自己先说,然后再听原文。第一次可看字幕,后两次尽量不看字幕。
6, 自己回想该段剧情,试着复述说刚才每部分的句子。
7, 如果有测试题,可以测试一下自己对上一段掌握的程度,还是80分就好。
8, 下一段开始,重复上面同样的程序。
对于Visual Learner来说,看字幕一定要谨慎。如果在循环初期读字幕是为了增加理解度,还可以这样做,但后面几步要控制自己不看字幕专心听。Audio Learner倒不必太介意。Kinesthetic比较麻烦,需要用自己的手势帮助加强理解和模仿。在本人教过的几千学生中,纯Kinesthetic 学型的比例非常少,但曾有个这样学型的学生叫Benjamin,学习困难一直比较大,最后大家探讨了很久后,他决定采用站着听,一边听一边想象自己是剧中人,打着手势表演和模仿,结果发现一下进步快了很多。一些其他“学型”的同学也照他这样做,发现也有很大帮助。大家的体会是,除了动作帮助加深印象,把自己融入剧中让自己更容易用情绪帮助体会出现该语句的情景,重要的是这样能帮助逐渐用听到的英语去“思考”该场景。这一经验很值得大家尝试。
上面是个小悉得循环的大致样子,该循环可以每段新内容一直参照使用。每步有各自的目的和用途。但主要途径是听和模仿。其实仔细看每一句从听一遍到最后试着说,中间经过几次不同方式的同内容对比和模仿过程。这一模仿过程在纯听广播,新闻或看影片时往往难以实现。所以单纯听广播或新闻,在后期听力达到很高程度时,往往说不利落。有人达到听新闻几乎滴水不漏的程度,说的话与听力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这一模仿和重复对比过程,另外的原因是要到第四阶段才可以解决的。大家如果纯靠听,需要同一材料听几遍,利用再听的机会进行模仿和同声重复,采用的技巧叫做Simultaneous Repetition. 但大家模仿和重复后,并不要急着找真人说。除非有人能够专跟你用英文讨论刚学过的完全相同内容的句子,否则没有太多帮助。
在这一阶段的初期,大家就自己学,不需要外教,也不需要找外国人交流。因为此时不但能交流的内容有限,容易造成瞎聊乱说,而且交流的帮助不大。仔细想,交流中主要的提高来自别人跟你说的内容,而非你跟别人说的内容。自己说的话纯粹是输出而没有增加新内容。(The contribution of conversation to language acquisition is what the other person says to you, not what you say to them.)但别人跟你说的话如果不是控制在“可理解输入i+1 ”的程度,不是在 Narrow Input的范围,那无效成分会太多,还不如用非真人的系统性的语言资料效率高。到了后期,因为“可理性解输出” (Comprehensive Output)有一定作用,所以可以开始把已经通过有效输入掌握的,有一定可交流量程度的内容拿来说或写就可以起作用了。而“输入”和“输出”的比例时间投入非常悬殊,输出所需的时间几乎达到可忽略的程度。有的同学在没有任何交流机会的情况下,靠偶尔自己跟自己说也达到目的了。
关于连读的误区
到这一时期,听力语速加快,开始会注意到有许多连读现象。连读的概念解释起来很简单:英语在连贯地说话或朗读时,如果相邻的两个词前面的是以辅音音素结尾,后面的以元音音素开头(不一定是元音字母,是要发元音),就可以自然地将辅音和元音相拼,构成一个音节,这就是连读。如:not at all,连读时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单词notatall。注意:连读只发生在句子中的同一个意群中。在两个意群之间即使有两个相邻的辅音和元音出现,也不可连读。
知道连读的原理也就可以了,不知道也没关系,跟语法知识的道理一样,大家千万不要有意识地记住连读原理并试图理性地应用它,那样又适得其反,更加深听力障碍和造成不会说话。无论掌握听、说的连读,都是个自然的过程,不要主动地学习连读和练习连读。很多同学又掉在这一误区中,被连读搞得很上火,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听力问题主要是“不会”连读。我们先分析一下听懂连读的听音原理是什么:
比如 Come in,连读后听起来是 “comin”,但之所以能听懂,并不是因为学过“comin”是 “Come in”的连读,而是个自然过程。除了能根据对话场景能知道该词的意思因素外,从bottom-up角度而言,主要原因有两个:
1, 对Come 和 in 两个单个单词的声音能清楚辨认并对含义十分了解;
2,在自己头脑的“声音库”中,没有“comin”这个声音的词或自动排除该声音会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于是下意识地自动就把“comin”解析为“Come in”了。一切过程都是在大脑中以千分之一秒数量级的速度迅速完成的,不需要主动思维和有意识分析的过程。
所以对听连读的掌握,是在熟悉两个单个词的声音,同时能自信地自动排除被连读声音的基础实现的。而对说连读的掌握,是在读音实现自然流畅和连贯,同时说话时思维的连贯能自然按意群表达意思而实现的。两个过程都决非可以用知识和意识可以控制的,否则不但乱了套,也跟本达不到流利的程度。英语尽管有连读,不连读也不算错(法语不连读就不行)。
其实如果能对中文中连读现象的分析也就明白了。中文中的连读很少,因为中文字大部分以辅音开头,元音开头的字不多。另外,即使有辅音结尾的字,往往辅音并不“闭口”,所以一般不能与后面的原因相连。比如中文的“三”和英文的“san”的音,除了元音发音不太相同外,最后那个n也不同,中文就“恩”就完了,英文需要稍闭一下嘴,有个几乎不发音也不易察觉的“呐”音,再往下如果有元音就自然“呐”下去了。所以如果大家说这个时n音发到位,连读会自然实现。中文的少有的连读就变成了元音间的连读。比如“西安”,连读就成了“仙”,“记忆力”连起来就成了“记力”。比如常见的连读之一是“天安门”,在普通话中,连读起来成了“天门”。大家可以试一下: “去哪儿了?”回答就说两个字“天门。”听的人一定听得懂。原因相同:1,对“天”“安”“门”三个发音及该词含义和清楚。2,一听“天门”,下意识明白没有叫“天门”的地方,于是自动识别了“天安门”的含义而不会误会为“天门”。反之,如果这两个前提被改变,连读就有了问题或不能再连读。比如北京又出现了一个就叫“天门”的地方,那当被询问去哪里时,说的人还会自动强调:是“天-安-门”,把“安”音拖长以避免混淆,这一过程同样是迅速而自然的。那我们在教外国人说中文时,当然不能让他们练习说“天门”。
回头看连读这件事,又是反映了语言能力自然形成的特点。其实婴儿学语言,是不需要连读知识的讲述和连读训练的,跟不需要语法知识讲解一样。
背诵式学习策略分析
在这一阶段,不少同学都尝试过背诵英文,有很多人认为背诵是最好的办法,也有些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并不是大多数人。作为老师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观察到一个较大的统计人群(Sample),所以能观察和分析出成功比例。不能因为有少数人靠背诵成功了就推广背诵的方法。产生效果差异的原因很多,即使是靠这种方式成功的同学,实际情况也不是简单一句“背诵”就可以解释的。同样是背诵,也还有很多不同的背诵方式,都需要大家分析和理解。
首先,我们前面提出了,语言的掌握从原理上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在大脑中也不是“储存”于记忆中,应该是在语言区中建立语言区块。简单的语言要素是条件反射的建立方式,复杂和抽象的语言部分不能完全认为是条件反射,而是各种具体概念的抽象,概括和联系,但都不是简单的记忆。除了医学研究证明如此外,大家普遍的观察也如此。比如有人丧失了记忆,但说话没有影响,并没有“忘记”说话,因为语言区没受影响。我们前面举过成龙演的“我是谁?”和The Borne Identity的例子。背诵在很多领域的学习中,早已经被证明是个效率很低的办法,在语言的掌握中更是如此。
其次,中国同学对“背诵”的热衷和认可,是受到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强烈影响的结果。中国同学普遍认可的记忆和重复的学习方式被称为 Rote Learning,简称RL。西方学者分析发现,RL是中国同学对语言学习的典型观念(Watkins and Biggs 1996)。有的学者认为亚洲,特别是中国,背诵风气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Horwitz 1999, Wenden, 1987)。在学习外语上,当然也同样存在普遍的认为背诵有效的错误认识。Gairns and Redman 总结了RL记忆式外语学习的特点:
1, 默读或出声朗读;
2, 写或重复写;
3, 制作单词表或记忆卡片以便随时可以拿出来背;
4, 背典型例句;
5, 使用翻译对照;
6, 使用详细定义和解释;
7, 分组、分对记忆;
8, 背诵不规则动词表;
在2001年英国英语教师协会的英语教学学术会议上,对中国同学普遍相信记忆式语言学习的现象做了专门的研讨。RL的主要手段是记忆和重复,而不注重“理解”。在科学发展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人仍然认为这种古代私塾式的教育方式有效,普遍存在强迫和鼓励小孩子背诵古文和诗歌等理解很困难的东西。一般的认识是:小时候先背会,等以后再慢慢理解或以后自然会理解,关于这一错误认识我们前面关于记忆力的段落已经从一个侧面分析过。
现代语言教学的实践分析是:缺乏理解的RL背诵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即使有少数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进步,也决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而是这些人在背诵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应用了其他手段,甚至记忆本身也存在多种形式和实现方式。如果不加以分析而简单地让大家都“背诵”,必然只有少数人才成功。我们在此不对记忆再做深入研究,先看一下少数能通过背诵提高的同学的特点:
案例:背诵新概念
在这一阶段同学,最有代表性的是曾经在学校接受过传统英语教学,许多是曾经达到过英语四级水平但无法交流,寻找其他学习班或自学。和其他许多英语老师一样,本人也曾教过这样的英语班,最常见的是教《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最精彩的部分是96个小故事。对过了四级的同学来说,并不觉得难,大部分对语法知识也掌握了,并不用多讲。但每次几个月教完一个班,发现普遍交流能力提高很小。最后很多老师总结提出发现最有效的方法是背下这些小故事有少数学生做到背下了许多课文,但在尝试相似内容的听说时,有的人运用的还可以,有的人不行。按人数统计,用背诵取得显著提高的学生比例非常之少。但分析使用记忆策略成功的几个学生的特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成功特点是:
1, 使用联系式记忆:将新的内容与以前掌握的内容联系;通过故事情节记忆;
2, 使用图像和声音记忆:想象一幅图象或情景;使用画图辅助理解;记忆声音;
3, 复习时才使用记忆:不是在学习时采用,并且逐渐增加复习的间隔;
具体反映在在背课文时,不是机械地背诵,而是根据英语描述的故事,在理解的基础上,联想和思考故事情节发展和句子的含义进行记忆。每次背出来时,明显从他们的表情变化甚至情绪起伏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思维是随所背内容的故事发展而变化。Audio Learner学型的同学普遍靠背诵提高交流的比例比较大,而且发现他们都是通过多听录音或大声背诵实现的,感觉最后脑子里留有大量这些句子的声音。(Visual Learner记忆时多半靠阅读,背诵时普遍有眼睛向天上看和思考文字和段落前后顺序的习惯,有的也可以背得好,灵活应用起来效果较差)。
尽管有些人通过记忆实现提高,但实践结果是大部分人做不到背诵本身,而不完全是背诵的方法是否正确。本人曾经尝试过完全放弃讲课,将课堂时间全部用来带大家一起背课文。结果每次都是自己背会了,学生背不会或下次就忘记了。怎么回家不复习呀?大家已经是花课余时间来上课了,再花多少时间复习呀?所以大家可以尝试背诵,但尽量要避免上面RL中的那些现象而使用其他记忆的方式。如果发现效果差不要奇怪,本来效果好的同学就少,另外总体来讲背诵还是比较枯燥而且费时间的。儿童在掌握语言时,是不需要背诵任何句子的。
课堂教学实践——任务型语言教学介绍
2001年,教育部制定出版了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新课标。近几年来,“新课标”、“任务型教学”和“用英语做事情”在中小学英语教学领域已经变为热点,“任务型教学”成了主要的新型教学研究课题和实践。任务型教学是英语新课标中倡导的一种更接近语言悉得自然过程教学方法。
任务型语言教学 (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 指的是:通过让学习者完成各种具体“任务”来掌握灵活熟练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者通过观察,思考,表达、沟通、交涉、解释和询问等各种语言活动来学习和掌握语言,完成各种各样的交际活动。大量研究表明,任务型的活动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最佳途径之一。所谓“任务”,是自己或他人从事的一项简单工作,如粉刷房屋、填表、借书、问路、预定机票等(Long, 1985);“任务”是指由教师控制和调节,让学生获得信息并经过思维加工,最后输出语言的一个活动; “任务”是指练习和理解语言的一个行动或活动,如听录音画图等;“任务”是指一系列语言学习的计划,它具有特定的目标,恰当的内容,规定的程序和一系列结果等基本特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课程标准都采用了“任务型”教学模式。我国的“任务型”教学刚起步,这也是二语悉得科学体系“西风渐进”的直接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在中国实践和推广“任务型”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和论述,英语新课表专家组组长陈琳老师也大力支持任务型教学。
任务型教学的采用,在中国首次开始改变学校课堂外语教学一向以教师为中心,老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学习passive learning的落后思想,而明确了“外语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学而不是教”的正确理念。重“学”的概念也反映在新课标的内容标准中对有关如何培养学生学习使用学习策略的目标描述。“教”,是为了达到“不教”的最高境界。作为外语教师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能力,教会他们如何学习,远比传授单纯的语言知识重要得多。
关于我国“任务型”语言教学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和课堂教学实践的案例分析,大家很容易找到,所以不再做详细描述,只在这里分析它在语言悉得阶段中的应用。大家其实可以在“任务型”语言教学的描述中已经看到了一些看图听音,TPR, Series Method的身影,所以它是基本符合语言学习的自然过程和顺序的。科德(Corder,1981)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违背自然过程,而应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习,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令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但本人认为该教学模式应在第三阶段比较适用,或者说在第二阶段应用需要做调整。主要就是说的问题。“任务型”语言教学是很注重说的应用,但本人认为说得太早并不好。首先说本身主要是“输出”的过程,并不是“输入”,其次,当听说的能力还很低时,过早的说容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感和养成坏的说话习惯。语言掌握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不但是自然过程的特点,同时也是加快语言掌握的手段。过早开始“输出”反而放慢了语言掌握的速度。所以在第三阶段可以大力推广,但第一、二阶段,应用“任务型”语言教学时应该大量减少说的部分而强调听的练习。
其实“任务型”语言教学也是一种在二语悉得理论下的一个具体方法总结,教师们也完全可以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手边的教材和教学条件自由发挥。比如还是教《新概念》,首先应该放弃传统的“讲解”方式,可以把课堂安排成以学生为主角的“任务型”活动,老师作为导演,让学生进行表演,对话,提问。比如 A Private Conversation一课,完全可以让学生分组表演,把椅子摆在教室前模仿剧院,一个学生做故事主角,两个作为那一对看戏聊天的情侣,几个在“台上” 模仿演戏的演员。开始:演戏的同学开始表演,主人公上台讲故事了:Last night, I went to the theater, I had a very good seat. But I did not enjoy it. A young man and a young women were sitting behind me, they were talking loudly….全部故事情节都由学生通过动作,表情,使用简单教具(Props),以表演的形式展示给大家,过程中完全使用英文描述和对话,甚至可以自由插话。下面的同学可以提问:Can you hear what they were talking about? Why don’t you move to a different seat? 等等。演完一场还可以换一批演员再来一遍,尽量发挥同学的积极性。老师协调和辅助全过程,对学生语言的应用进行点评和鼓励。可以保证这样的课堂一定比枯燥的讲解让学员印象深刻同时有学习兴趣。
对第三阶段学习策略成功者的调查和分析
第三阶段完成就可以达到能够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开始在英文环境工作和学习没有太大困难,看英文电影能理解大部分。尽管对复杂的英文理解有困难或还有些听不懂的部分,说的英文大多是大白话,但如果听说的反应迅速,已经可以定义为流利的英文了。第三阶段的跨越是最具挑战的,情况很复杂(第四阶段反而简单)而且每个人成功跨越该阶段的具体实现手段都不同,不能要求大家都用同一具体方法。所以大家也发现我们在第三阶段并没有给大家明确指定一个具体的技术手段让大家执行。但凡高效率取得成功的人,尽管具体策略不同,但都是某种手段符合了正确的学习原理。我和一些老师在对许多成功者,包括有身边朋友,同事和学生进行调查和分析后,能够发现很多共同点。对努力失败或收效不大的同学进行分析诊断,也总结出一些共同的经验教训跟大家分享。还是有一条,对少数纯靠长时间刻苦学习,苦练取得进步的同学不做介绍。
1, 爱唱歌的Julia
Julia目前英文水平交流十分流利,发音纯正,口语水平在中国人中少有的好,并没有出国留学经历。现从事高级商务英语教学。Julia性格外向开朗,讲话速度快而且说个不停。短短的十分钟就讲了自己的很多故事。
Julia:我大学刚毕业时,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还是哑巴英语,可能上学时不够努力吧。后来怎么突破交流的?我觉得跟我喜欢英文歌曲有关。我一直喜欢听和唱英文歌,也喜欢收集英文唱片,而且什么英文歌都听,对英文歌曲和歌星如数家珍。我妈说我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去歌厅做DJ。想学唱就要知道歌词,于是开始收集一些英文歌的歌词学唱,网上也可以下载。听懂了,唱多了,听力就提高了许多。当然,英文歌词都比较简单,而且听多了发现都是一个调调,都是什么你爱我呀我爱你的,比较好懂。后来唱得越来越离谱,连rap都学唱一下,把嘴皮子也练溜了。初步实现听说能力后,开始看英文电影。电影里的句子比歌词可复杂多了。当碰到不懂的句子时,以前听英文歌的习惯又起作用了。我会把英文字幕打开,暂停住画面去看字幕,这时我以前上学时的基础就起作用了,所以基本上看懂这句英文没太多问题。有时真的是一句句看过去的,后来发现需要暂停的情况越来越少,很快复杂的听力就没问题了。然后我去了外企工作,需要跟同时讲英文,不到一年也就自然讲得非常好了。现在当外语老师了,我经常和学生说的是:你们别着急,当听力过关后,真的不到一年就可以说的非常流利了。当然我也经常教他们唱英文歌。
分析:Julia的交流能力突破,首先是因为她喜欢听唱英文歌。
-因为喜欢,所以感觉轻松,没有压力和焦虑(Affective Filter)。
-从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材料入手,难度程度应该普遍在可理解的(comprehensible)范围,而且靠歌词的文字帮助理解。
-歌词的形式Genre都比较相似,材料范围窄,是典型的Narrow Input。
-听和唱的结合,有模仿的训练,使自己比较轻松地过了基础关。
-对歌曲发音和旋律的模仿让自己音调的听辨能力得到了训练,也从一个侧面帮助了语音的纠正。
-后来进一步提高是靠看电影,但这时是在取得一定听力突破基础上才可能使用的,否则难度跨越太大。在听电影时,对英文字幕的阅读起到了提高“理解性”的帮助,否则光是“多听”,提高会比较慢。
-“说”是放到最后学的,是在听力能力实现的基础上,在有必要应用时迅速实现。从“说”原理讲,并不主要从当时所具备说的环境中“学”到,而是将已经“学”到的内容进行有必要的“输出”的过程实现的。比在早期阶段就着急练说,实现的速度又快,又不容易养成坏毛病,同时焦虑还最少。
Julia在四六级基础上,交流能力突破时间总共一年多,平均每天一小时左右,自我感觉比较轻松。
2,IT女强人Brenda
大海龟Brenda曾是美国Mars中国公司的IT部门经理(就是那个管显示器叫“桌上那个长得象电视的”那位),负责管理总公司全亚洲各分公司的数据系统。有文科和理科不同的学历和Oracle证书。英语流利程度非常高,但难度只到第四阶段初期,看英文电视没困难,但总还偶尔有些听不懂的句子和词汇。看英文小说速度很快,不认识的单词还有些,但不影响整体阅读理解,所以一般不查字典。有8年的美国留学和工作经历,主要交流能力的突破是在国外生活的第二三年中,突破的经历很值得大家借鉴。
Brenda: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学习的,学了这么多学位是生活所迫,原来学文科,到了国外难找工作,很多中国同学都被迫学计算机了。原来在国内英语是六级,但刚到国外时听不懂也不会说,上课时真是很困难,但好在中国同学会读书,所以大家都靠笔头考试过关,平时上课大家都不怎么懂。开始到国外时以为过一段自然就提高了,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的。一直混到有个学期的有门课的老师总是在第二天考头一天课上的讲的内容,真急死我了,没办法,只好在征得老师同意后进行录音,下课回去听。一堂课的内容回去总要一句句听,每句还重复几遍,实在听不懂就翻翻教材帮助理解。后来发现听的内容其实有的能看懂,就是听的时候反应不过来,于是开始自言自语,看到周围任何东西都念叨一遍英文,比如房间里的地毯,炉子,冰箱等等,争取不再先想中文直接想英文。后来发现逐渐听英文的时候反应越来越快,不用每句听几遍了。一学期下来,对这个老师的课开始能听懂了,但跟外国同学在一起说英文还不行。后来有个学期和一个韩国同学分到了一个学习小组,结果那个学期听说的进步非常快。自己感觉是因为这个韩国同学英文比我好,但说的英文比当地美国人简单,所以比较好懂,而且我说的简单英语他也比较接受。原来跟美国同学在一起时,听懂他们的讨论很困难,而且他们听我说的烂英文也没有耐心,所以提高很慢。最后还有个阶段的提高是靠学专业课。整个计算机课程包括DBA的考试,教材全是英文。我原来是学文科的,根本不知道计算机课中的英文在中文中应该是哪个词,所以学习中发现想英文反而比想中文方便。后来就习惯想英文了。两三年下来,发现比周围许多中国移民甚至同学的英文流利很多,想必某些手段还是比较奏效的。最后英文交流能力很强,比我在国外多年的同学要好,但因为没背过GRE词汇,所以单词量也就在12000左右,听读时总有个别单词不会。说英文的得时候不用这些词一般外国人也不会发觉。因为出现几率小,所以对日常工作影响小,也就一直懒得去突破。比如自己会Balcony,但不会 Terrace,有一次听到了不懂,问了一句,人家解释是Balcony也就过去了,后来记得这件事,但还是把Terrace这词忘了,知道再次遇到同样情况。自己知道很不对,再用几十小时背6000个词也就完了,但一直抽不出时间。在工作很忙时,要坚持几十小时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除非形势所迫,非背不可。
分析:身处国外自然英文环境,但该环境但要注意的是如何使该环境变得有效。
-听力练习是集中听某一个老师的上课录音,习惯同一个人的讲法和思路,比较容易跟上进度 (Narrow Input);
-靠课本上相近的文字内容Top-down,用阅读帮助提高听力的可理解性
-看到实物用英文自言自语的联想方式建立部分英文思维,最后用再用不知道或不必要知道中文内容的课程强迫自己尽量用英文思考;
-比较走运的是能够与“主动降低自己英文难度” (A Sympathetic Speaker)的韩国同学进行交流练习,实现听说的实际应用。
Brenda的英文交流能力在众多的归国留学人员中是突出的流利。当她刚到英文环境时,困难也是很大,很多同学因为对这种高难度的英文不适应,就这么混了多年,英文还很差(二语悉得研究把原文上课的讲述Discourse语言列为难度最高,最不容易实现理解的语言环境之一)。Brenda英文学习很被动,交流提高的几个关键步骤是比较偶然实现的,但刚好比较符合语言悉得的一些基本条件,所以效果不错。如果再主动一些,突破第四阶段也并不难。
千万别学英语在告诉我们什么?
韩国郑博士的《千万别学英语》是非常值得中日韩三国同学一读的好书。其题目就点明了英语不应该是学得,而应该是悉得。其实就是我们讨论的SLA关于学得悉得之争中的悉得立场。此立场是SLA的理论核心,也是西方语言学研究普遍接受的观点。而《千万别学英语》这一提法之所以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引起巨大反响,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国家是典型的一贯采用学习方式来掌握外语的国家,而学习外语的习惯导致这三个国家的同学外语掌握效果最差。西方学者把此现象归咎于儒家文化的影响,我们前面讨论过,主要是中日韩三国的Rote Learning习惯被应用在了语言学习上。
郑博士以在国外亲身经历的观察和分析,用简单的笔触告诉本国同学应该放弃RL而走悉得的道路。虽然他几乎没有引证什么二语悉得的理论,但显然他对这一系列理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包括对关键期的了解。在书中他提到了儿童的大脑比较软(可能是翻译的问题,英文原文是plasticity),语言存储在大脑中有特定的空间,而到了成年这些空间被占据所以就比较难。基本是对的,稍有一点不太准确。这些空间不是被占据,而是通往这里的道路被关闭了。成年人习惯用左脑去学语言,而机械记忆更加没效率且存不到语言区上。如果能回到掌握母语的悉得路线上,成年人还是可以在大脑语言区建立新的外语区域的,但与12岁以下就能掌握外语相比,部位会稍有不同,而且每个人还不太一样,但无论如何是应该在这一区域里形成该语言区块,而不是大脑其他部位的记忆。郑博士书中反复强调大家要放弃背诵的想法。
关于韩国学生到了国外外语环境学习外语效果很差的现象,郑博士的观察也和我们一样。他提出的一个原因是外国人很快对韩国同学失去兴趣,而且因为他们语言能力低,所以不再主动和他们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成年人到了国外学习外语效果差的原因之一,分析很对。关于成年人到了国外语言环境的情况,专家们的分析相当细致,除了郑博士讲的原因,和我们讲的理解性差的原因,还有其他各种原因,包括当地人为了与你实现交流而讲一种不正规的简单英语的问题等等。还有一个原因,成人的语言环境跟小孩子不同。成人一般是纯对话环境,没有图象和肢体语言的帮助,而小孩子是在大量形象和肢体语言存在的游戏环境中。
郑博士的书阅读对象主要是经过多年英语学习还是哑巴英语同学,不是完全的初学者。所以按他的设计,从这水平起在理想的状态下每天90分钟,6个月到1年就可以突破。时间是差不多的。并不用刻苦学习。
关键问题:
郑博士提的建议路线跟我们提的有很多相似之处,只是我们多强调了图象和肢体语言的作用,因为通过形象帮助可以更容易也更有效地建立语言思维。同是正确理念,但如何寻找适当的学习材料?这一点大家都是一个最难的关键问题。我们在文章中探讨了半天,最后还是要面临这一问题。我们一方面谈到了语言学研究和语言教学材料设计之间的断层,另一方面也谈到了个体差异造成无法提供一套统一的学习系统。之所以我们会搬初一些语言研究的理论和实验结果,主要是想让大家能建立对外语学习的理念并且学会制定合理的学习策略和学会如何寻找适合自己的资料。千万别学英语的提法,在中国是非常及时的,当然也是会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和另一些人的攻击的。道理如何,大家用慧眼去解读吧。
其他一些关于发音和听音频率的数据:
Here are some more specific facts regarding frequency range of the human voice:
The fundamental frequency (F0) for an adult male voice is around 120 Hz (80-200 Hz).
A speaker with a bass voice will produce sounds with a F0 of between 75 and 150 Hz.
The typical F0 range for an adult female voice is around 220 Hz (140-500 Hz).
A speaker with a soprano voice will produce sounds with a F0 of 400+ Hz.
Most energy concentrated below 1000 Hz.
Vowels have most of their energy below 1000 Hz.
Consonants have most of their energy above 1000 Hz.
Harmonics in voice can go above 3500 Hz
These frequency numbers are in Hertz (cycles per second):
1 Approx. beginning of brain waves
6.66 Theta brain waves
7.85 Alpha brain waves
15.7 Beta brain waves
30-30.56 Government VLF stations
32-33 Government VLF stations
34-42 Government VLF stations
50 Approx. Upper limit of brain wave frequencies
60 Produces an audible sound
Here are some other typical frequency ranges:
Thunder - as low as 20 Hz
Piano - 25 Hz to 4,100 Hz
Bass drums - as low as 30 Hz
Bass guitar - 30 Hz to 200 Hz
Bass Tuba - 44-349 Hz
Cello - 66-987 Hz
Guitar - 83-880 Hz
Trombone - 83-493 Hz
French Horn - 110-880 Hz
Trumpet - 165-987 Hz
Clarinet - 165-1567 Hz
Violin - 196-3,136 Hz
Flute - 262-3,349 Hz
Cymbals - up to 15,000 Hz
Squeal of Bats - about 20,000 Hz
Hearing Frequency Ranges are also interesting to note:
Dog Hearing Frequency Range - about 50-45,000 Hz
Cat Hearing Frequency Range - about 45-85,000 Hz
Bat Hearing Frequency Range - about 2,000-120,000 Hz
Porpoise Hearing Frequency Range - about 75-150,000 Hz
后记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鼓励。本人是从此贴第一天起才开始写第一个字,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个月的时间竞篡出了十多万字。本来只是些近年的学习和工作的心得,对一些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以及一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平时以学术讲座和讨论的形式谈一些部分,一直无法归纳和写作出来。要不是大家的督促和支持,至今还是一个个零散的片段。现在居然能比较系统地放到了一起,尽管非常粗糙甚至虎头蛇尾,但算是对这些年工作和学习的一个总结吧。这些年来,自认为是从事了天下最好的一份工作之一:不但有自由的工作时间和良好的待遇,受到学生的尊重,更主要的还是看到自己的工作给很多人的一生带来的变化。有很多学生因为外语能力的提高找到了理想的工作,有的职位提升,有的实现出国移民求学的梦想。外语能力的提高给他们本人,他们的家庭乃至下一代都增添了幸福,我对此感到莫大的满足。几年来看到我的许多学生因为在一起学外语而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很多同学还因此喜结良缘,有的已经有了下一代。每年我都要出席许多婚礼,每次必然是主婚人。每次宾客们议论纷纷,这主婚人讲得真精彩,他们不知道我实在太有经验了,主婚的致辞也可以出个集子了。我想可能只有医生的职业可以有同样的满足感吧。这次能完成此文,算是给多年来学生和同事的支持,以及网友们的鼓励的一个小小回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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